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GB5019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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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煤种选择

3.0.1  气化煤种的选用,应做到合理利用能源和节约能源,满足用户对煤气质量的要求,并应与安全生产、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相协调。

3.0.2  选用的气化煤种,应有其产地、元素成分分析等技术指标资料和相应的气化煤种供应协议。

3.0.3  一段式煤气发生炉气化用煤的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常压固定床气化用煤技术条件》GB/T 9143的有关规定。

3.0.4  两段式煤气发生炉气化用煤的技术指标,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常压固定床气化用煤技术条件》GB/T 9143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表3.0.4的规定。

  表3.0.4  两段式煤气发生炉气化用煤技术指标

3.0.5  初步设计前,应取得采用煤种的气化试验报告。煤的主要气化指标的采用,应根据选用的煤气发生炉型式、煤种、粒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对用于气化的煤种,应采用其平均气化强度指标;对未用于气化的煤种,应根据其气化试验报告和用于煤气发生炉气化的类似煤种的气化指标确定。

条文说明

3.0.4  为了保证燃料在两段煤气炉内正常干馏和气化,现根据国内外两段煤气发生炉操作数据和经验,其用煤条件的规定较为严格,故对原规范规定作了调整。

3.0.5  煤的气化指标对煤气站设计时确定煤种、炉型和炉子台数、工艺流程均有密切关系,故规定:初步设计前,应取得采用煤种的气化试验报告。

    煤的气化指标和选用煤气发生炉炉型有关。如采用无烟煤气化的煤气发生炉,同样是3m直径,W-G型炉的产气量比D型炉的产气量要高,甚至高50%以上。煤的质量与气化强度也有密切的关系。如大同煤比其他烟煤的气化强度要高;鹤岗煤的气化率要比大同煤低。煤的粒度大小与均匀性也直接影响煤气发生炉的产气量,所以,本条文写明要把各种因素综合加以考虑。

    对已用于煤气站气化的煤种,应采用平均指标。平均指标是指煤气站在正常操作情况下能稳定生产所达到的指标,如灰渣含碳量、煤气的成分等。由于各工厂的操作水平不同,或用户负荷不同,就是使用同一煤种和同一炉型,气化强度也有高低之分。因此,本条文中所指的平均指标是在上述条件下较先进的平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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