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封石洞油库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99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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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规范地下水封石洞油库工程的施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储存原油及成品油等地下水封石洞油库工程的施工和验收。

1.0.3  地下水封石洞油库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地下水封洞库储油在国外发展较早,1998年我国首次在广东汕头修建的液化石油气地下水封储气库获得成功,但该工程主要由国外公司设计。随着全球能源需求和战略发展的需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经确定了原油地下储存的规划,目前已开始在青岛、宁波、珠海等地筹备或修建地下储油库。地下储油库具有储存容量大、占用耕地少、维护费用低、安全可靠、有利于环境保护等特点。相同容量的地下油库其修建费用远远低于地面设施的费用,其运营费用只有地面油库费用的1/6,因此修建地下油库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地下洞储拥有广阔的市场和发展前景。住房城乡建设部已经批准发布了《地下水封石洞油库设计规范》GB50455-2008,但还缺乏与之配套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地下水封石洞油库施工与验收规范》,将会促进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对地下水封石洞油库的施工及验收管理,提高该项工程的质量水平。

1.0.2  本规范不适用于人工洞内离(贴)壁钢罐、自然洞石油库、盐穴洞库等工程。

1.0.3  由于洞库施工涉及的专业较多,接触面广,本规范只针对水封石洞油库特点作出规定,对于其他专业性较强,且已有国家或行业标准作出规定的问题,本规范不再做规定。本规范明确规定的,按照本规范执行;没有做规定的,可执行国家现有相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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