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质量验收
Ⅰ 主控项目
10.8.1 原材料进场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10.8.2 混凝土(喷射)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喷射)标准养护试件的试验龄期应为28d。混凝土(喷射)强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中每一作业班次检验一次或每100m3检验一次,每个检验频次应留置一组检验试件。监理应按施工检查次数的10%见证取样检测。
2 施工中应进行混凝土试件强度试验,并应出具强度试验报告。监理应检查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10.8.3 混凝土(喷射)的厚度及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均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
2 最小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2/3;
3 每100m2应检查一个点;
4 应采用断面测量、凿孔或无损检测检查方式。
10.8.4 锚杆孔内灌注砂浆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中应对每个检验批次进行砂浆试件强度检测,监理应按施工检查数量的10%进行抽查。
10.8.5 锚杆安装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中应现场计数检查锚杆数量,每20m检查一次,监理应按施工检查总频次的10%进行抽查。
10.8.6 锚杆砂浆密实饱满度应大于设计的80%,长度应大于设计的95%。检验方式可采用无损检测方式,施工中应按施工数量的10%检查,监理应按施工检查数量的10%进行抽查。
10.8.7 钢筋网、钢架的制作、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Ⅱ 一般项目
10.8.8 混凝土(喷射)的配合比设计应根据原材料性能、混凝土的技术条件和设计要求通过试验选定,并应满足施工工艺要求。施工中应对同强度等级、同性能混凝土(喷射)进行一次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施工过程中,当水泥、外加剂等主要原材料的品种和规格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10.8.9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8.9的规定。每个施工作业班次抽查不应少于1次。
表10.8.9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
10.8.10 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应符合设计配合比要求。每个施工作业循环应进行至少1次坍落度试验。
10.8.11 混凝土(喷射)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应根据测试结果和理论配合比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每个施工作业班次应进行至少1次砂、石含水率测试试验。
10.8.12 金属网的网格间距、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网格尺寸允许偏差应为±10mm。施工中每循环检验一次,应随机抽样5片。
10.8.13 钢架安装允许偏差的检验应符合表10.8.13的规定,施工中每榀钢架应检查一次。
表10.8.13 钢架安装允许偏差
10.8.14 模板安装施工质量应符合表10.8.14的规定。施工中应在每次模板安装前检查。
表10.8.14 模板安装施工质量
10.8.15 钢筋安装和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8.15的规定。施工中应每个作业循环检查1次。
表10.8.15 钢筋安装和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0.8.16 钢筋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筋连接和接头应符合本规范第10.6.6条的规定;
2 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应以同级别、同规格、同接头形式和同一焊工完成的每2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200个应按一批计。机械连接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以同等级、同规格和同接头型式的每2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200个应按一批计。施工中应按每批次进行抽检。
10.8.17 小导管和管棚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10.7.3条、第10.7.4条的规定,施工中应每个作业循环检查1次。
- 上一节:10.7 预加固处理
- 下一节:11 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