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检化验
9.2.1 新建炼钢厂应设检化验室,改建炼钢厂宜设检化验室或利用原有检化验设施。
9.2.2 检化验室任务应根据炼钢厂生产工艺要求确定,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承担铁水预处理前后铁水试样的化学成分分析任务,检验项目:C、Si、Mn、P、S等;
2 承担转炉(电炉)炼钢过程样的化学成分分析任务,检验项目:C、Si、Mn、P、S、Cr、Ni、MO、Ti、Cu等;
3 承担炉外精炼过程样及连铸中间罐钢水的化学成分分析任务,检验项目:C、Si、Mn、P、S、Cr、Ni、V、MO、Ti、Cu、B、Nb、H、O、N等;
4 以上分析宜设置炉前快速分析实验室。
9.2.3 炼钢检化验设施应包括:试样制备设施、分析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
9.2.4 炼钢检化验室应包括:制样室、碳硫分析室、光谱分析室、X荧光分析室、外围设备室、风动送样收发室、存样室等。
9.2.5 炼钢检化验室宜紧邻炼钢车间主厂房设置。
9.2.6 检化验工艺设备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备的数量应满足工作量的要求。通过计算确定设备数量时,应选用平均先进的设计定额。
2 设备选型应按设计采用的检化验方法,要能满足检化验周期要求,保证工艺先进、可靠。
3 产品标准中规定必检项目所需的设备应在设计时配备。
4 设计中对主要设备宜选用定型的标准产品。
9.2.7 检化验设施的工作班制及工作天数应与所服务的车间一致。
9.2.8 试样宜通过风动送样管道送往炼钢检化验室。
9.2.9 风动送样装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压缩空气源应设有压力调节和空气过滤除水装置;
2 样盒在管道内落下时应设有逆压反吹减速装置;
3 样盒到达时应设有蜂鸣器及指示灯提示;
4 设备及样盒运行中应设有指示等提示;
5 收发柜操作过程中,各步动作应设有电器联锁。
9.2.2 投资比较宽松的情况下,炉前快速分析室可作为首选,它可大大减低人为因素,自动快速出结果。
9.2.6 检化验工艺设备的配置首先满足必检项目的要求,其参考检化验项目可外协解决,无法外协时宜按最少的数量配置检化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