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仪表线路配线
7.6.1 从外部进入仪表盘、柜、箱内的电缆电线,应在其导通检查及绝缘电阻检查合格后再进行配线。
7.6.2 仪表盘、柜、箱内的线路宜敷设在汇线槽内,在小型接线箱内可明线敷设。当明线敷设时,电缆电线束应采用由绝缘材料制成的扎带扎牢,扎带间距宜为100mm~200mm。
7.6.3 仪表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线前应校线,线端应有标号。
2 剥绝缘层时不应损伤芯线。
3 电缆与端子的连接应均匀牢固、导电良好。
4 多股芯线端头宜采用接线端子,电线与接线端子的连接应压接。
7.6.4 仪表盘、柜、箱内的线路不得有接头,其绝缘保护层不得有损伤。
7.6.5 仪表盘、柜、箱接线端子两端的线路,均应按设计图纸标号。标号应正确、字迹清晰且不易褪色。
7.6.6 接线端子板的安装应牢固。当端子板在仪表盘、柜、箱底部时,距离基础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50mm。当端子板在顶部或侧面时,与盘、柜、箱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100mm。多组接线端子板并排安装时,其间隔净距离不宜小于200mm。
7.6.7 剥去外部护套的橡皮绝缘芯线及屏蔽线,应加设绝缘护套。
7.6.8 当导线与接线端子板、仪表、电气设备等连接时,应留有余量。
7.6.9 备用芯线应接在备用端子上,或按使用的最大长度预留,并应按设计文件规定标注备用线号。
7.6.2 为了避免金属扎带与接线端子等碰触造成危险,故规定扎带采用绝缘材料。
7.6.3~7.6.9 这七条是为了保证接线质量和便于安装维修所作的规定。
备用芯线的编号应标注设计文件所编的线号,当设计文件未对备用芯线编号时,应在现场编号并记录在施工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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