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GB5028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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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监测及控制

19.2.1  监测及控制宜根据灌区运行调度的需要,对布设在水源地、分水口、泄水口、关键控制断面相应的水位、流量、水质监测、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等设施,进行自动化监测,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位监测采集信息宜采用4mA~20mA模拟量信号或现地总线等方式接入现场采集终端;

    2  流量监测应根据情况选用超声波流量计、电磁流量计、缆道测流或通过水位与闸门开度测算等方式,采用4mA~20mA模拟量信号或现场总线等方式接入现地采集终端;

    3  在线水质监测宜采用4mA~20mA模拟信号或现地总线等方式接入现地采集终端,或根据灌区实际情况,辅以人工采样,后台分析和手工录入方式;

    4  水雨情自动测报宜接入水雨情采集终端,配置相应的应用软件,实现应答式、自报式或混合式的数据采集功能;

    5  墒情自动测报可根据墙情站点,进行土壤含水量信息采集,接入墙情采集终端,配置相应的应用软件,实现数据采集功能;

    6  水工建筑物安全自动监测信息应接入监测终端,并应配置相应的应用软件,实现数据采集功能;

    7  地下水监测信息应接入监测终端,并应配置相应的应用软件,实现数据采集功能。

19.2.2  灌区信息化系统可根据灌区实际情况配备闸门监控、泵站监控、水电站监控、视频监视等设备,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闸门监控可根据闸门的规模进行一对一配置或一对多配置等,监视闸门状态,也可对闸门进行远方操作;

    2  泵站可进行计算机监控,设置相应的现地控制单元(LCU)设备和站内上位机设备,构成泵站的监控系统,能独立完成泵站内主要机电设备的运行监控,并远传泵站各相关信息和接受远方控制;

    3  水电站内可设置信息采集终端,与电站监控系统接口通信,采集电站流量和开停机状态等主要信息,并下达调度指令;

    4  灌区主要建筑物及信息中心、分中心、管理所等生产区域和主要办公区宜进行视频监视。

条文说明

19.2.1  灌区各主要信息的自动采集、监测是灌区信息化的构成部分和基础。信息化系统所需信息以满足灌区运行调度和相关应用、决策要求为前提,是在灌区各类水利设施的监测、保护布设站点的基础上,选取主要的、可实现自动采集的信息,进行信息化监测。

19.2.2  对控制对象的监控方式应因地制宜,选取合适的控制方式和信息化设备配置方案,力求便于现地和远方操作、控制和接口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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