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布置原则
3.1.1 粮食钢板筒仓的平面及竖向布置应根据工艺、地形、工程地质及施工条件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1.2 仓群宜选用单排或多排行列式平面布置(图3.1.2)。
图3. 1.2 仓群平面布置示意图
1—工作塔;2—筒仓
筒仓净间距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1 不应小于500mm;
2 当采用独立基础时,还应满足基础设计的要求;
3 落地式平底仓,应根据清仓设备所需距离确定。
3.1.3 筒仓与筒仓、筒仓与工作塔之间的地道应设置沉降缝。
3.1.4 筒仓与筒仓、筒仓与工作塔之间的栈桥,应考虑相邻构筑物由于地基变形引起的相对位移。当满足本规范第5. 5. 3条要求时,相对水平位移值可按下式确定:
△μ≥h/400 (3. 1. 4)
式中△μ——相对水平位移值;
h——室外地面至仓壁顶的高度。
3.1.5 粮食钢板筒仓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对首次装卸粮、沉降观测、水准基点及沉降观测点设置要求等予以说明,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3.1.2 无论哪种方法制作的粮食钢板筒仓,在施工时都需有施工机具及操作必需的工作面,因此钢板群仓的单仓之间应留有间距,一般为500mm左右,另外钢板群仓的单仓之间要满足使用过程中维修通道要求,不应小于500mm。
当筒仓采用独立基础时,间距应满足基础宽度要求。如受场地限制,基础设计也可采取措施,压缩仓间间距。
落地式平底仓,一般由中部地道自流出粮,沿地道出粮口与仓壁间积存粮食,需要用大型机械清仓设备入仓作业。清仓设备入仓时需要足够的间隙或转弯半径。地下出粮输送设备产量较大,工艺设计常采用装载机入仓进行清仓作业,此时要求沿地道方向间距7m。当场地受限制,沿地道方向的两个门不能同时满足设备进仓作业时,必须保证一个门前有足够的距离。根据使用情况的调查,业主认为装载机不宜入仓作业,应选用可拆卸的旋转刮板机、绞龙或其他清仓设备。不同的设备入仓所需的距离不同,仓间净距应满足所采用的清仓设备操作要求。
3.1.3、3.1.4 粮食钢板筒仓的自重相对较轻,粮食荷载占主导地位。由于粮食的空、满仓荷载变化将引起地基变形,导致各单体构筑物的相对位移。因此设计各单体构筑物之间连接栈桥、连廊、输送地道时,应考虑因地基变形引起各单体构筑物之间的相对位移。输送地道应设置沉降缝;连接单体构筑物的架空栈桥、连廊的支承处,还应考虑相对水平位移。相对水平位移值△μ定为不小于单体构筑物高度的四百分之一,是与基础倾斜率不大于0. 002相协调的。
3.1.5 由于粮食荷载自重很大,除建在基岩上的粮食钢板筒仓外,地基都会因装、卸粮食产生变形,为避免首次装粮时地基产生过大的压缩变形,在设计文件中应根据筒仓容量和地基条件提出首次装卸粮的要求,如分次装粮,每次装粮后的允许沉降量、下次装粮条件等。控制每次地基沉降量,确保使用安全。总结筒仓首次装粮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往往是在装粮最后阶段出现。这主要因为在最后阶段地基接近满载时,可能出现较大的变形所致。因此“筒仓沉降观测从试装粮压仓”中强调了最后阶段装粮应控制在10%;特别是软弱土质地区更应密切观察,以免发生事故。为了缩短试装粮时间,可根据筒仓装粮高度及地基基础情况,减少装粮次数,这时可增加第一次装粮数量;但是应当注意,就在这一阶段内装粮,各个筒仓也应按顺序逐步循环装粮,以免一个仓一次受载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