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 GB50673-2011
8.3 焙烧与烧结车间
8.3.1 车间内应设低压配电室,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
8.3.2 给料机、回转窑、混合机、烧结机、制粒机、风机等生产机械,工艺要求调速时,宜采用交流变频调速。
8.3.3 大型烧结机应设下列联锁与保护:
1 当给料系统事故停车时,烧结机及其点火风机应联锁停车。
2 烧结机、单轴破碎机过力矩时,应立即停车。
3 当烧结机润滑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发出信号。
条文说明
8.3.1 焙烧与烧结车间用电设备较多,一般采用集中联锁控制。为了使生产流程中的各机械运行可靠和便于对启动设备和配电线路进行维护管理,配电系统一般采用放射式。
8.3.3 本条规定是烧结机安全运行所应有的措施:
1 烧结机点火一般采用吸风点火方式,当给料停止时,若不停止点火风机,烧结机炉箅无料层将被火焰加温,有烧坏的危险,因此烧结机及点火风机应在给料停止时联锁停车。
2 烧结机或单轴破碎机过力矩时,很有可能被烧结块或其他硬物卡住,如不停车处理,会造成设备损坏,因此应立即停车。
3 润滑系统短时间故障时,不会危及烧结机运行,因此只需要发出信号,不必停烧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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