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 GB50673-2011
9.5 分解过滤与蒸发车间
9.5.1 本节适用于种子分解、碳酸分解、氢氧化铝过滤、母液蒸发和包装工段。
9.5.2 碳酸分解低压配电室宜靠近分解出料泵房。
9.5.3 碳酸分解槽和种子分解槽的机械搅拌装置,宜采用高启动转矩的笼型电动机。
9.5.4 由单电动机传动单轴机械搅拌的种子分解槽和晶种槽,应分组设置两套互相独力的启动控制设备和电缆线路。为其供电的电源宜设第三保护电源。
9.5.5 种子分解工段应与自动化仪表计算机控制系统一并考虑,采用集中切换操作控制。
9.5.6 氢氧化铝盘式过滤机、流量调节泵,宜采用变频调速。盘式过滤机、卸料机和皮带运输机之间应设置电气联锁。
9.5.7 蒸发工段的操作控制,应与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统一考虑。
条文说明
9.5.2 碳酸分解槽在分解过程中,因突然停电而停止搅拌会发生沉淀,因加强了监控水平,删掉原规范的备自投,避免事故扩大,监测发现搅拌电动机受阻停转时可及时通知值班人员处理。
9.5.3~9.5.5 种子分解槽多达30个以上,新建与老厂改造,均由计算机集控站监测而进行电源切换,提高了运行安全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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