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 GB/T3976-2014
5 学前儿童桌椅
5.1 品种与型号
儿童桌和儿童椅各分为6种大小型号,见表5。
5.2 儿童桌
5.2.1 儿童桌的主要尺寸见表6。
5.2.2 桌面不应倾斜角度,四角成圆弧型。桌面可为方形、长方形、圆形、梯形、扇形等。
5.2.3 桌面下不设放置书物用的搁板、抽屉等,桌下净空内也不设踏板及其他构件。
5.3 儿童椅
5.3.1 儿童椅的主要尺寸见表6。
5.3.2 座面平,或向后下倾斜2°以内。椅面的四角成圆弧型。
5.3.3 靠背从垂直面向后倾斜6°以内。
5.4 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5.4.1 桌面高、座面高的允许误差范围为±2mm,其他尺寸误差见QB/T4071的规定。
5.4.2 儿童桌椅为木制品,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见QB/T 4071的规定。
5.4.3 座面和靠背面不加装软垫。
5.4.4 幼儿园、托儿所不采用钢木结构桌椅,也不采用折叠式或翻板式桌椅。
5.4.5 儿童桌椅的外表和内表以及儿童手指可触及的隐蔽处,均不得有锐利的棱角、毛刺以及小五金部件露出的锐利尖端。
5.4.6 儿童桌椅的涂层、漆膜、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应符合GB6675.4的规定。甲醛释放量及试验方法应符合GB18584的要求。色调浅淡,柔和。
5.4.7 一把儿童椅的重量,在幼儿园不超过2.5kg,在托儿所不超过2.0kg。
5.5 产品标志
按本标准生产的儿童桌和儿童椅,按表7标明型号和儿童身高范围,附着永久性标牌。标牌颜色也符合表7的规定。
5.6 分配使用
5.6.1 根据当地儿童身高组成状况预置儿童桌椅。亦可只选用单号或只选用双号。
5.6.2 托儿所、幼儿园里的儿童椅,个人专用,附贴儿童可辨认的图片或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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