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封石洞油库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996-2014
13.3 注浆效果检查
13.3.1 超前堵水注浆和围岩加固注浆的设计注浆孔全部注浆结束后,可钻检查孔检查注浆效果,并应根据检查情况确定补充注浆设计。
13.3.2 检查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同批注浆孔总数的3%且不应少于2个,检查孔长度应与设计有效注浆深度相同。
13.3.3 所有检查孔内的出水量均应小于0.05L/(min·m)。
13.3.4 补充注浆完成后,可再钻检查孔检查补充注浆效果。
13.3.5 处于地下水位以上的围岩加固注浆,宜对检查孔进行注水试验,注水压力达到设计注浆压力时的注入率应小于0.05L/(min·m)。
13.3.6 注浆结束后,应将所有检查孔用注浆材料封填密实。
条文说明
13.3.1 注浆结束后,应检验注浆效果,以防止开挖时发生坍塌涌水事故,效果检查通常是在分析资料的基础上采取钻孔取芯法进行检查。钻孔取芯法是按设计要求在注浆薄弱位置,钻检查孔,检查浆液扩散、固结情况,并进行压水试验,检查地层的吸水率,计算渗透系数及开挖时的出水量。已开挖出露的流水点注浆堵水时,将该部位的流水堵至2L/min或设计控制水量以下即可,无须再钻检查孔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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