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 供电
14.4.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编制供电方案,供电方案应明确备用电源配备。
14.4.2 各种电气设备和输变电线路应有专人检查维修、调整,其作业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
14.4.3 施工供电电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供电线路应采用220V/380V三相五线系统。
2 动力设备应采用380V。
3 照明电压,作业地段不得大于36V,成洞和非作业地段可采用220V。
4 线路末端的电压降不得大于10%。
5 洞内低压供电距离不宜大于500m,当大于500m时应采用高压进洞。洞内应设变压器,并应设隔断开关。
14.4.1 地下工程施工期间用电量很大,一般工程都将高压供电线路引至洞口或负荷中心,经过变压后向各工作面和交通沿线送电。变压器容量、位置及送电线路要根据工程需要和满足安全送电两个要求确定。因为涉及用电安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供电应进行方案设计,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现场勘测,根据施工现场和用电量的分布情况,合理布局;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要按用电设备同时工作时的最大负荷计算用电负荷,合理选择变压器和电线的规格型号;
(4)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设备;
(5)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置防雷装置,包括工地设的临时油库、炸药库等位置;
(7)确定防护措施,对变压器、配电室等主要位置设置防护装置。
14.4.2 各种电气设备和输变电线路作业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各种电气设备和输变电线路布置及安装涉及安全用电,应有专人检查维修、调整。尤其是配电室布置和配电线路布置更应引起重视。
(1)配电室布置一般有如下要求:
1)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或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2m;配电室顶棚与地面的距离不小于3m,配电柜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配电室内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边缘距配电柜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2)有自备电源时,配电柜内应设置九头闸开关,确保用电安全;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应有专人负责。
3)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并配锁;配电室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和维修的杂物。
(2)配电线路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洞内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移距内,架空线不得有接头;架空线路的移距不得大于35m。
2)动力、照明线在同一横担上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应符合安全要求,导线相序排列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1、N、L2、L3、PE。动力、照明线在两层横担上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1、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载从左侧起依次为L1、L2、L3、N、PE(见图6)。
图6 供电线路三相五线系统布置示意图
L1、L2、L3-分别为相线;N-工作零线;PE-保护零线;
1-工作接地;2-重复接地;FQ-漏电保护器;M-电动机
3)架空线的线间距不得小于0.3m,靠近电杆的两条线的间距不得小于0.5m;架空线路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
4)洞内配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且距地面高度不小于2.5m;洞内的短路保护用熔断器时,其熔体额定电流不应大于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载允许载流量的1.5倍。
5)在土壤电阻率低于200Ω·m区域的电杆可不另设防雷接地装置,但在配电室的架空线或出线处应将绝缘子铁脚与配电室的接地装置相连接。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6)涌水巷道的电动排水设备,瓦斯洞库的通风设备及斜井、竖井内的电气装置应采用双回路输电,并设可靠的切换装置。
14.4.3 在长大洞室或复杂洞室群施工中,由于输电线路长,如按导线的经济电流密度选择合理的最大截面仍不能满足规定的电压降时,可以在成洞地段设变电站,采用10kV铠装高压电缆沿洞壁悬挂送电,如在人行道上方,悬挂高度距人行道不得小于3.5m。变电站应设置在安全地点,并应有防护栅栏及明显警告标志,只允许值班人员进内操作。洞内供电线路采用三相五线系统是安全用电基本原则,应严格落实。洞内供电线路三相五线系统可按图6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