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安全、环境和健康
19.0.1 施工前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当地环境条件编制安全、环境和健康方案,并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19.0.2 安全、环境和健康预期目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作业无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
2 不发生耽误工期的伤害;
3 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4 无环境破坏。
19.0.3 施工场所应按有关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规定设置禁止、警告、指令及提示标识,并应配以相应的警示语句。
19.0.4 爆破器材的运输、贮存、检验、再加工和销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进场的爆破器材应同时具备相关的检验合格证和技术指标及说明书,每批爆破器材在使用前应进行现场测试和检验。
19.0.5 在临近洞室平行作业时,应相互加强联系,统一指挥,并应进行安全监测和检查,爆破作业应采取控制措施,避免危险作业。间距小于30m的两相邻工作面进行爆破时,相邻工作面的人员及设备应撤至安全地点。
19.0.6 爆破安全距离应根据爆破方法与装药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300m。
19.0.7 严禁炸药、雷管混装,爆破器材运输过程中施工人员不得搭乘同一运输工具。
19.0.8 洞库施工过程中,作业环境应符合职业健康及安全要求,应定期对空气中氧气、有害气体、粉尘含量及施工噪声、围岩放射性等进行检测。洞内作业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气中氧气含量按体积计不得小于20%。
2 粉尘容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不得大于2mg。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下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矿物性粉尘不得大于4mg。
3 有害气体最高容许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氧化碳最高容许浓度应为30mg/m³;在特殊情况下,施工人员必须进入工作面时,浓度应小于100mg/m³,应采用防护措施,但工作时间不得大于30min;
2)二氧化碳最高容许浓度按体积计不得大于0.5%;
3)氮氧化物最高容许浓度(换算成NO2)不得大于5mg/m³。
4 洞内气温不得高于28℃。
5 洞内噪声不得大于90dB。
6 围岩放射性安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有关规定。
19.0.9 洞库机械设备的安装应选择适宜的地点,机械运转时的废气、噪声、废液、振动等应尽量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影响。在靠近居民区时,各项排放指标均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等的有关规定。
19.0.10 洞库施工的弃渣堆放应符合本标准第9章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洞库开挖的废渣,应堆弃在设计指定的弃渣场内。当废渣中含有放射性物质时,废渣排放后应立即掩埋,弃渣场地应远离当地居民居住地点。
2 弃渣场应按设计修筑挡墙。渣场顶面宜复耕,无复耕条件时宜采取绿化措施,并应按设计要求砌筑排水沟。
19.0.11 竖井钢构件除锈喷砂作业应在喷砂房内进行,喷砂房应设通风除尘设施,满足作业人员健康及施工环境保护要求。
19.0.12 洞库施工应按项目的特点进行危险源识别,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应组织现场实地演练。
19.0.13 洞库施工应建立洞库准入制度。每个出入口应记录进入作业面的人员和机械出入情况。
19.0.14 洞内通风、防尘及照明应达到本规范第14章的相关规定,并应对洞内有害气体、粉尘、风速、温度等用专用仪器进行检测,检测频次应每周进行1次。
19.0.15 施工作业地段照明度应符合表19.0.15的规定。
表19.0.15 施工作业地段照明度
19.0.16 洞内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19.0.17 竖井的提升设备应进行专项设计,应做好各项保护措施,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应按程序进行检查和验收。
19.0.18 进入工地的所有人员应佩戴安全帽、手套、口罩、安全鞋、电筒等劳保用品。进洞人员的工作服应配置明显反光带标志。
19.0.19 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应培训后上岗。
19.0.6 爆破安全距离不小于300m,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规定并结合实践经验制定的。
19.0.7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炸药、雷管混装运输及施工人员搭乘,极易引发伤亡事故,故列为强制性条文。
19.0.8 本条规定了洞库施工中作业环境应遵循的基本规定。地下洞库工程施工过程中,防尘、防有害气体及防噪声非常重要,不仅要有预防措施,还应有检测制度。此外还应建立检测结果公示制度,以便引起建设各方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
过量的粉尘和有害气体对人体健康损害极大,应在爆破作业和喷射混凝土作业中采取有效措施,进洞机械应安装净化尾设施,降低空气的粉尘和有害气体。
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比重轻,极易扩散,当浓度达到5%~10%时,遇到较高温度或火源还会产生爆炸,直接威胁着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在含有瓦斯气体的岩体中开挖洞室时一定要制定严格的措施,定期检测,防止瓦斯含量超标。
洞内温度不应超过28℃和作业地点的噪声不得超过90dB都是合适的,也是我国各行业执行的标准,但是很多工程并没有按此规定执行。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的进步,对劳动者人身健康的保护应给予高度重视,要求洞库工程施工时应制订切实可行的通风方案,广泛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降低施工温度施工噪声,改善施工环境,保证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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