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气实验室 GB/T32146.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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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规范性附录) 照明产品光分布光学实验室

B.1 概述
    本附录适用于从事照明产品光分布检测光学实验室(简称光学暗室)设计和建设。应考虑光学暗室适用的照明产品主要类别,不同的产品类别及不同制造商对光学暗室的建筑要求有较大差异。
B.2 场地选择和总平面设计
B.2.1 场地选择
    场地的选择主要考虑所需测量产品的类型和设备类型,对于测量尺寸大、发光量大的产品类型,宜选择建筑物最低层建设或单独成栋建设。也可选择在各楼层,但应详尽考虑设备安装、空间尺寸和承重等因素。应尽量远离建筑机房、车辆进出通道、振动实验室和电磁干扰源。
    应根据光学暗室类型、测试产品范围确定场地大小。常见光学暗室类型对应的尺寸见表B.1。
B.2.2 总平面设计
    光分布测量系统光学暗室应有主门和次门。主门尺寸较大,用于测量设备安装时的进入和平时测量的大型样品的进出,尺寸应根据测量设备的类型考虑。建筑外墙大门尺寸应比暗室主门大,且外墙大门、暗室主门和主设备宜在同一直线上。次门用于人员及小型样品进出,尺寸可根据需求考虑。应配备控制观察室、设备室和一般堆放区。控制观察室宜靠近次门,可放置控制和接收设备、电脑等设备。设备室主要放置稳压电源等设备尽量靠近测量主设备。也可将控制观察室与设备室合并为控制设备观察室,并尽量靠近主设备。
B.3 建筑设计
    光学暗室内部的顶部应预留空间进行照明、空调、配电等设施的安装及维护。对处于地面层且层高较低的放置大型光分布设备的光学暗室,建设时主设备区域通常需要下挖空间,下挖的空间范围内应对地梁进行加固处理。应根据光学暗室结构、不同的荷载区域(重荷载区域,一般荷载区域)、设备的摆放及测试的样品范围考虑承重要求。暗室区域范围内混凝土地板平整度应不大于5mm/5m,同时还应考虑地面沉降影响。
B.4 安全和防护
    光学暗室门采用非人工方式关闭时,关闭的过程中应有警示装置进行警示。应在光学暗室门口明显位置,显示运行状态。设备房、电源及负载区域宜安装监控摄像头。光学暗室应自配有消防报警系统,同时应和建筑消防报警系统进行连接。光学暗室附近应配备手持式灭火器。
B.5 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
    光学暗室通风应符合要求。光学暗室环境的控制范围应根据测试产品的标准确定。光学暗室内部空气调节和制冷,可考虑上下送风方式。光学暗室通风的强度应考虑检测的产品范围。
B.6 电气
    光学暗室应配备380V/50 Hz三相电源和220 V/50 Hz单相电源,必要时可配备电压、频率可调电源。暗室内电源应通过滤波器后接入,滤波器前应有足够的保护开关。电源容量应考虑设备用电约5kVA,样品用电应按实验室需测样品的最大容量,空调功率应按暗室空间大小及测试产品负载等综合考虑。光学暗室内照明在保证安装样品或维护设备能看清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照明灯具和灯具外表面,以免灯具反射产生杂散光,照明灯具外表应涂亚光黑漆等。最好使用嵌入式小功率投光灯,并在安装好被测样品后,能方便调节使黑绒布遮盖灯具。
B.7 其他要求
    应尽量采用平整、易清洁的建筑装修方案,尽量减少结构支撑体系出现暗藏灰尘的死角,减少灰尘的影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制定严格的防水方案,针对所有可能造成的水侵蚀,例如门窗位置的设置、室内暖气用水、给排水系统、空调水系统、雨水排水系统、卫生间、地下水等应有针对性措施。光学暗室区域范围内混凝土应进行防潮处理。暗室与建筑地面的所有接合部位均应做防潮防腐处理。光学暗室母体房间地面的相对平整度应在5mm/5m之内,绝对平整度不应超过5mm。
B.8 性能指标
    光学暗室的性能指标主要应考虑以下因素:
    a)杂散光:光学暗室内壁应用亚光黑漆涂覆,有条件的可用黑绒布覆盖。
    b)温度:被测样品附近温度稳定在25℃±1℃,最大相对湿度65%的无对流风,气压86kPa~106 kPa测量环境中;通常应安装空调降温或加热系统,为达到此条件,可能需要循环风,但样品附近处的风速不得超过0.2m/s,为减小空调耗电,可使无关空间尽量减小,主要对主设备机头调节和稳定温度。
    c)如光学暗室建于二楼及以上楼层,在计算楼层荷载时应充分考虑设备重量。
B.9 典型光分布光学测量系统光学暗室示意图
    见图B.1、图B.2和图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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