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3部分:食品实验室 GB/T32146.3-2015
8.2 房屋配件、实验室辅助设施
8.2.1 门窗
有空调、洁净要求的房间设置外窗时,宜为双层密闭窗。各房间的门应保证人员、设备进出方便。
8.2.2 地面
实验室要求防尘、防腐蚀,地面材料应平整、耐磨、易清洁,并按需要采取防静电措施,可用陶瓷板地面、聚氯乙烯(PVC)地面等。仪器分析实验室若采用一般的固定地板,管线可通过服务性柱从天花板往下走线;对于大型精密仪器分析实验室,也可采用架空地板。
8.2.3 隔断、天花板
实验室应选用易清洁、不起尘的难燃材料,墙壁和天花板表面应平整,减少积尘面,要有保温、隔声和吸声效果,除固定隔断外,最好采用灵活隔断,以适应仪器更新及改扩建的需要。
室内各种管线宜暗敷,当管线穿楼板时宜设技术竖井。室内色彩宜淡雅柔和,不宜用大面积强烈色彩。视觉作业处的家具和房间内宜用无光泽或亚光表面。室内天花板上安装的风口、灯具、火灾探测器以及墙上的各种箱盒等应协调布置,做到整齐美观。
8.2.4 其他要求
对于具有洁净要求的实验室,应符合GB 50591-2010中第4章、GB 50687-2011中第5章及GB 50073-2013中5.3的规定;对于具有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还应符合GB50346-2011中4.2的规定;对于实验动物设施,还应符合GB50447-2008中4.3和9.2的规定。
8.2.5 实验室家具
实验室家具除符合GB24820-2009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实验台可采用钢木结构即金属框架与木制柜体组成。实验台台面按使用性质不同应具有相应的绝缘、耐磨、耐腐、耐火、耐高温、防水及易清洗等性能,一般实验台宜采用环氧树脂板,洁净实验室和无菌生物实验室宜采用不产生二次污染的台面。
b) 标准实验台的宽度为750mm,精密仪器台的深度宜为800mm~1000mm;高度一般为760mm和840mm两种高度,760mm高的实验台适合坐姿操作,840mm高的实验台适合站立操作;实验台的长度宜为750mm的倍数。
c)安全储存柜可分为毒品柜、防爆柜、酸柜、挥发性试剂柜等。毒品柜用于储存有毒物品,需配双锁,能调节温湿度;防爆柜用于储存易燃易爆的物品,配自动闭门器、防爆门;酸柜用于储存酸性试剂,宜用聚丙烯材料;挥发性试剂柜用于储存挥发性试剂,宜在试剂柜上部配备过滤器与小型风机。
d)药品柜主要放置化学试剂,化学试剂须按固体、液体、有机、无机、酸、碱、盐等分类放置,便于查找和安全。药品柜可设置玻璃门,柜体也应具有一定的承重能力和防腐蚀性。药品柜分为抽屉式、阶梯层板式或可升降层板式。
e)样品柜用于放置各类实验样品,可有分格且可贴标签的隔板,便于存放样品和查找样品。
f)器皿柜用于存放洗净后的玻璃器皿,一般设有层板,层板宜采用抗倍特层板,层板用导轨与柜体固定,层板上开孔,可根据器皿尺寸大小调节位置。器皿柜应通风良好,易于清洁干燥。
g)气瓶柜用于放置气瓶,气瓶柜一般采用钢制产品,配备报警器,根据气体不同分为可燃性报警器与非可燃性报警器,最好具备防爆功能,并在柜子上方设泄爆口。
h)通风柜与墙壁的距离为300mm,通风柜侧对门建议最小开间为1000mm,通风柜正对门摆放最小距离为1800m,人背对门操作通风柜最小距离为1500m。两台通风柜对放时建议空间不小于3000mm,通风柜与中央台间距宜不小于1800mm,通风柜与对墙时的空间不小于1800mm,通风柜应留有1000mm的非干扰区及建议1000mm的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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