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技术规范 JGJ/T390-2016
5.2 防水、防潮
5.2.1 卫生间改造时,楼地面、墙面应设置防水层,顶棚应设置防潮层,门口应有阻止积水外溢的措施。
5.2.2 厨房改造时,楼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顶棚宜设置防潮层。
5.2.3 加装电梯时,电梯井壁和主体结构连接处、电梯井屋面及电梯井壁的地下部分应有可靠防水措施。
5.2.4 改造涉及外窗洞口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的规定采取防水措施。
5.2.2 厨房改造时,楼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顶棚宜设置防潮层。
5.2.3 加装电梯时,电梯井壁和主体结构连接处、电梯井屋面及电梯井壁的地下部分应有可靠防水措施。
5.2.4 改造涉及外窗洞口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的规定采取防水措施。
条文说明
5.2.1 因既有住宅建筑老化程度一般较高,渗漏水情况普遍,改造时更应注意防水问题。如采用集成式卫生间,因其设置有一体化防水底盘和壁板,可有效提高防水性能。原来有防水层的卫生间,在改造时其防水层也应重设。
5.2.2 因既有住宅建筑老化程度一般较高,厨房改造应注意防水问题。
5.2.2 因既有住宅建筑老化程度一般较高,厨房改造应注意防水问题。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 上一节:5.1 自然采光、通风、室内空气质量
- 下一节:5.3 隔声、降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