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锻铸铁管路连接件 GB/T328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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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要求

5.1 管件材料
5.1.1 管件应使用符合GB/T9440的可锻铸铁材料(其他见5.1.2),所用材料根据设计者的要求按下列牌号选取(见5.4.1):
    KTB 400-05或KTB 350-04用于白心可锻铸铁
    KTH 350-10或KTH 300-06用于黑心可锻铸铁;
5.1.2 使用机械性能不低于5.1.1规定的其他黑色金属时,允许用于规格不大于3/8的直型管件,但不包括活接头在内。
5.2 热镀锌层
    管件要求镀锌保护层时,应采用热镀工艺,并符合下列要求:
    注:黑色金属材料的管件(见5.1.2)选择的镀锌层可与订货方协定。
5.2.1 在形成的锌层中,微量元素的质量百分比含量不允许超出下列规定的最大值:
    铝(Al)     0.1%
    锑(Sb)    0.01%
    砷(As)    0.02%
    铋(Bi)     0.01%
    镉(Cd)    0.01%
    铜(Cu)    0.1%
    铅(Pb)    1.6%,在特定情况下允许为1.8%
    锡(Sn)    0.1%
5.2.2 镀锌层相关表面锌的质量不小于500g/㎡,以五件管件锌的质量作平均值,相当于平均覆盖厚度为70μm,个别样件不小于450g/㎡(63μm)。
    锌层平均覆盖厚度可用近似公式(1)进行计算:
   ——锌层平均覆盖厚度,单位为微米(μm);
    mA——单位面积的锌层质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
5.2.3 镀锌管件表面镀层应均匀连续,内表面锌层应无锌疤、毛刺和非金属附着物。
5.3 管件表面的防锈处理
    管件的表面应作防锈处理,防锈材料不应带有多环芳香族的碳氢化合物。
5.4 设计
5.4.1 按选择的材料(见5.1.1)和螺纹(见5.6.1)所对应的设计符号(见表3)来识别管件。
5.4.2 管件的型式和尺寸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5.4.3 内螺纹管件外径的端部应以方边或圆边形式加强(见图1)。端部是多角形的除外,在形状上考虑扳手平面或管件有侧向出口的地方(代号Zal和Za2)。
5.4.4 制造方可自行决定加肋,肋的高度不能超出加强方边或圆边的高度。
5.4.5 锁紧螺母可以是普通平面形的或凹人式的,允许加工一个表面。
5.4.6 附录A中A.22和附录A中A.23给出两种典型的活接头座及其标记,其他型式座的设计和座的材料也应该符合本标准在附录A中A.22和附录A中A.23提供的尺寸及其他要求,这种活接头没有正式标记。
5.5 尺寸与公差
5.5.1 管件的主要尺寸见附录A。未规定尺寸,由制造方自行决定。在没有规定最大或最小尺寸时,管件从端面到端面,端面到中心的尺寸偏差见表4。
    注:活接头端面和端面到中心的尺寸,由于管件公差和设计的综合影响,最后的装配结果可能不符合所给公差。
5.5.2 安装长度(z)用作安装期间的帮助和指导,其准确性决定于5.5.1中所给公差及GB/T 7306.1或GB/T7306.2中规定的螺纹公差,在附录A给出的尺寸(z1、z2与z3)是管子端部到管件轴线(见图3)或管子端部之间(见图4)的平均距离。
    这些安装尺寸给出的是端面到端面或端面到中心的尺寸减去平均配合长度计算得到的,平均配合长度是按GB/T7306.1或GB/T 7306.2给出的尺寸加以圆整(见表5)。
5.5.3 扳手平面对边宽度尺寸S取决于管件的设计,由制造方确定。
5.5.3.1 管堵的扳手平面应是方形的,其他小于或等于3/4管件的平面应是六边形的,大于3/4的管件的平面可以是六边形或八边形。活接头零件的平面(除活接头螺母外)可以是六边、八边或十边形的。
5.5.3.2 扳手平面的最小厚度(见表6)在其转角处测量,对锁紧螺母任何形式的倒角均不应使扳手平面的厚度小于表6给出的尺寸。
5.6 螺纹的选择
5.6.1 管件密封管螺纹应该符合GB/T 7036.1或GB/T 7036.2的规定,外螺纹为圆锥形(R),内螺纹可以是圆柱形(Rp)或圆锥形(Rc)。
5.6.2 活接头螺母的螺纹与螺母配合的螺纹应符合GB/T 7307的规定,允许采用公制螺纹,应符合GB/T 192、GB/T 193、GB/T 196和GB/T 197中外螺纹6级、内螺纹7级的规定。锁紧螺母应符合GB/T 7307的规定。
5.7 螺纹轴线夹角的极限偏差
    管件螺纹的轴线应是精确的,测定角度的偏差不超过±0.5°。
5.8 管螺纹轴线垂直度的极限偏差
    螺纹轴线应与管件端面垂直,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表7的规定。
5.9 倒角
    管件螺纹端面必须倒角,内螺纹最小夹角为90°端面倒角直径应大于螺纹的大径。外螺纹最小夹角为60°,端面倒角的直径应小于端面螺纹的小径。端面倒角的轴向长度不得大于1P。
 5.10 制造
    管件不允许含有对使用有害的材料。管件应光滑,无粘砂、气孔、裂纹与其他有害的缺陷。不允许含有上述缺陷,加以浸渍以覆盖故障。
5.11 性能要求
5.11.1 所有管件应符合表8中给出的最大允许的工作压力和温度范围。温度为120℃~300℃之间的压力值用线性插入法确定(见图5),管件正常使用的温度不低于-20℃,当在超出规定的压力和温度范围使用时,应同制造方协商。
5.11.2 承受压力的管件包括活接头的组成部件应能承受表9[水压设计试验压力(检验)]所给定的试验压力,各种规格的管件应按表9进行试验。
    在某温度下,如果压力大于1.5倍最大允许工作压力(见5.11.1),即使压力低于表9给定值时,发生泄漏也是允许的。
5.11.3 管件与符合5.6的螺纹件正确安装时,应能承受正常的各种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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