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乡)村文化中心建筑设计规范 JGJ 156-2008
6.3 篮球、排球、羽毛球和门球场
6.3.1 篮球、排球、羽毛球和门球场,宜按地方性、群众性竞赛或群众性健身活动的要求设置。
6.3.2 地方性、群众性竞赛的竞赛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篮球竞赛区:
1)竞技场地的尺寸宜为28m×15m或26m×14m;
2)竞技场地端线外的缓冲区宽度宜为4~5m,边线外的缓冲区宽度宜为3~4m;
2 排球竞赛区:
1)竞技场地的尺寸宜为18m×9m;
2)竞技场地端线外的缓冲区宽度宜为3~9m,边线外的缓冲区宽度宜为3~6m;
3 羽毛球竞赛区:
1)竞技场地的尺寸,单打场地宜为13.4m×5.18m;双打场地宜为13.4m×6.1m;
2)竞技场地四周的缓冲区宽度不宜小于3m;
4 门球竞赛区:
1)竞技场地的尺寸宜为25m×20m或20m×15m;
2)竞技场地四周的缓冲区宽度不宜小于3m;
5 一种球的运动场地可兼作其他球的活动场地;
6 球类竞技场地的长轴宜采用南北向。
6.3.3 篮球、排球、羽毛球、门球竞赛区周边的观众站位宽度,宜分别为5m、5m、4m、2m,也可按预测观众数量所需的面积划定。
6.3.4 群众性健身活动的球类运动场地,可因地制宜地选定。
条文说明
6.3.2、6.3.3 篮球、排球、羽毛球和门球竞赛的地方性、群众性竞赛活动场地的设计规定,主要包括:
1 竞技场地的尺寸、缓冲区的尺寸、观众站位区的最小宽度,后者也可按预测观众数量所需的面积确定(参见本规范第5.5.3、5.5.4条的条文说明);
2 如受建设场地条件的限制,或为充分发挥场地使用效率,可考虑一种球的活动场地兼作其他球的活动使用;
3 为了避免眩目,球类竞技场地的长轴宜为南北向,当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时,根据镇(乡)村所处的地理纬度可略偏离南北向。
6.3.4 为适应广大群众健身活动的需要,根据建设场地的具体情况,可因地制宜地设置非标准尺寸的球类活动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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