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塑料大棚工程技术规范 GB/T51057-2015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4.1 钢材

4.1.1 钢构件材料宜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Q235,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的有关规定。
4.1.2 圆钢管类构件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的有关规定。
4.1.3 方钢管类构件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6728的有关规定。
4.1.4 圆钢类零(部)件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热轧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702的有关规定。
4.1.5 钢板类零(部)件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708或《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709的有关规定。
4.1.6 钢构件焊缝应均匀、牢固,不得有虚焊、脱焊、漏焊、烧伤和裂纹等缺陷。
4.1.7 零(部)件制造应符合设计图样规定的尺寸、材料和技术要求。
4.1.8 钢构件应采用热浸镀锌处理,镀层外观质量、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层钢铁制品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13912的有关规定。
4.1.9 钢构件外观应表面平整,无明显变形、凹凸面、损伤、划痕和裂纹。
条文说明
4.1.1~4.1.7 条文对钢材的材质、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等提出了要求。
4.1.8 大棚钢构件以薄壁焊接钢管为主,而大棚内部环境具有高温、高湿的特点,钢构件如果仅仅采用涂刷防锈漆处理,耐腐蚀性差,使用年限短,而采用热浸镀锌处理,钢构件内外表面均能得到有效地防腐处理,因而能够保证大棚使用寿命。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