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塑料大棚工程技术规范 GB/T51057-2015
6.1 设计原则
6.1.1 结构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按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
6.1.2 结构承重构件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设计,可不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不考虑地震作用。
6.1.3 大棚结构的设计基准期宜为30年。
6.1.4 对于构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按荷载的基本组合计算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并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S——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γ0——结构重要性系数,种植塑料大棚的安全等级取三级,重要性系数不应小于0.90;
R——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
条文说明
6.1.1 本条与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的第3.1.1条一致。
6.1.2 本规范基本风压取值已由10min平均风速修订为3s瞬时风速,结构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设计,杆件满足强度要求后侧移和挠度很小,且根据大棚特点,外覆盖材料能承受由于设计荷载产生的位移,所以对大棚杆件只需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进行设计,可不考虑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同时目前的地震作用是基于结构重量的等效横向荷载,塑料大棚属于轻型结构,其等效横向荷载总是小于设计风载,因此设计中不必考虑地震的作用。
6.1.3 设计基准期是为确定可变作用及与时间有关的材料性能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民用建筑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设计使用年限也为50年,大棚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10年,相对民用建筑使用年限低。气象学一般30年为一标准气候期,同时参考日本园艺设施结构安全标准,其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安全度为70%(大规模),设计基准期为30年。所以本规范设计基准期为30年。
6.1.4 由于塑料大棚的设计使用年限规定为10年,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的规定属于次要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为三级,相应结构重要性系数也作了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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