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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1部分:总则 GB37489.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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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采光照明
9.1 采光质量应符合GB50033的要求,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GB50034的要求。
9.2 应充分利用自然采光,进行合理的日照控制和利用,避免直射阳光引起的眩光。
9.3 照明设备光谱宜接近自然光,光线均匀、不炫目、照度过渡合理。
9.4 不得将含有紫外波段的光源作为照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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