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墙体砌筑
7.4.1 山墙及檐墙的形式、做法及各部位的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下碱高度宜按檐柱高的3/10确定,且砖的层数应为单数;
2 对上身有正升,当采用抹灰做法时,正身不得小于墙高的5/1000~7/1000,当采用整砖露明时,正身不得小于墙高的3/1000~5/1000;
3 上身墙面比下碱宜内收10mm~20mm;
4 当檐墙为五出五进软心时,外皮应比四角和下碱退进10mm~15mm;
5 做完砖檐后应采用麻刀灰将砖檐后口抹严,金刚墙应比博缝略低,金刚墙砌好后必须在上面抹一层麻刀灰;
6 博缝砖之间应严丝合缝,不得出现喇叭缝;
7 当垂脊采用披水做山做法时,应在博缝之上砌一层披水砖檐,披水砖在山墙侧的出檐不应小于披水砖宽的一半;
8 签尖高度应与外包金尺寸一致,但不应超过檐枋下棱;签尖的形式可采用馒头顶、道僧帽、蓑衣顶、宝盒顶等,具体做法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9 当封护檐墙不做签尖而做砖檐时,砖檐的形式可采用菱角檐、鸡嗉檐、抽屉檐和冰盘檐。
7.4.2 硬山墙的墀头可分为下碱、上身和盘头,其做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带挑檐石腿子的小台阶应按4/5柱径确定;
2 盘头各层出檐尺寸的分配应符合表7.4.2的规定;
表7.4.2 盘头出檐尺寸要求
3 戗檐的出檐尺寸应由戗檐砖自连檐以下的长度和戗檐的扑身算出,戗檐的扑身可由两层盘头的出檐得到;
4 当墀头梢子采用挑檐石时,可不做枭、混、炉口这三层砖,挑檐石的出檐可取1.2倍本身厚度;
5 盘头内侧荷叶墩至枭砖的立缝可与腿子内侧的立缝错缝,象眼砖缝形式应为十字缝。
7.4.3 传统建筑山墙屏风和观音兜(图7.4.3)的做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7.4.3 山墙屏风和观音兜
1 屏风墙宽度应以屋面前后檐口的进深作为总宽;
2 屏风墙高度应为中屏风檐口距屋面檐口高度,中屏风的檐口距屋脊的高度应为1300mm;
3 观音兜可分为全观音兜和半观音兜;
4 半观音兜自金桁处起作曲线拔高至顶,墙顶高度应距屋脊底约830mm,上部做平,宽约960mm;
5 全观音兜做法应自檐口以上砌垛头,做观音兜,其高度应加所砌的垛头高,其宽度应加垛头的挑出长度。
7.4.4 廊心墙的上身不得采用卧砖墙面做法。廊心墙下碱高度应与山墙下碱相近,缝子形式应为十字缝。廊心墙墙心砌筑应每层完成后灌浆,并应采用铁丝或木仁拉结。
7.4.5 槛墙厚不宜小于柱径,应先确定槛墙高,后做槛窗,宜按3/10檐柱高确定。厕所的槛墙可加高,书房、花房或柱子较高的房间的槛墙高度可降低。槛墙的两端,里外皮应砍成八字柱门,与山墙里皮或廊心墙下碱交接处不得留柱门。
7.4.6 隔墙的形式、做法及各部位的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隔墙应沿柱中线砌筑;
2 隔墙与圆柱相交的砖应做丫口;
3 如隔墙较高,墙内应设一至两道通长墙筋与柱连接。墙筋应为木制,宽度应同墙厚度,两端也应做丫口与柱连接,墙筋无须刨光。
7.4.7 院墙的形式、做法及各部位的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院墙的宽度与高度应使人不能徒手翻越;
2 院墙的下碱高度应为总高度的1/3且高度不应大于1.5m,下碱砖的层数应为单数;
3 院墙上身里外皮应退花碱,花碱尺寸宜为6mm~15mm,可不包括抹灰厚度;对处于全院最低处的院墙,应在下部做排水的沟眼;
4 院墙檐子及墙帽形式(图7.4.7)应符合设计要求。
7.4.8 墙体的出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冰盘檐的出檐宜为方出方入;
2 头层檐的出檐宜为1/2砖的厚度;
3 枭砖、砖椽及抽屉檐中,抽屉的出檐应多于其他层次;
4 盖板出檐宜少出;
5 除了抽屉椽上下层之间不得出现通缝外,其他檐子也不宜出现通缝;
图7.4.7 院墙檐子及墙帽的形式
6 后口应砌压后砖,盖板的后口应抹大麻刀灰;
7 砖檐不得出现下垂;
8 对灰砌的砖檐,立缝的灰浆饱满度应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