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建筑工程技术标准 GB/T51330-2019
7.6 漏窗
7.6.1 制作漏窗的砖、瓦、石、水泥、砂等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地方传统做法。
7.6.2 漏窗的图案、内容、风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7.6.3 漏窗的安装应牢固、稳定,外观线条应均匀、光滑流畅,楞角应完整,表面应洁净。
7.6.4 花窗芯子宽可根据墙厚作调整,调整范围应控制在80mm~100mm。对半砖墙,芯子宽不得小于60mm。
7.6.5 如墙体较厚,应将墙的厚度扣除常规的芯子宽后作均分,应单独调整镶边的进深距离。
7.6.6 对安装于同一立面的花窗,除异形花窗外,其大小应一致,安装高度应统一。
7.6.7 当花窗安装于带有坡度的走廊檐墙上时,其底边及顶边应与走廊室内地面平行,两侧边线应垂直于地面。
7.6.8 经粉刷后的花窗,其平直线条应横平竖直,弧形线条应流畅和顺。整宕花窗必须表面平整,花窗空宕应大小合理,芯子看面厚薄应一致,芯子应上下平整、口角整齐。镶边应宽度相等、进出一致,应与墙面平行。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 上一节:7.5 砖券
- 下一节:7.7 墙体排列及组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