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建筑工程技术标准 GB/T51330-2019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8.1 一般规定

8.1.1 传统建筑屋面工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8.1.2 传统木构建筑苫背或钢筋混凝土传统建筑屋面垫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铺设瓦材。

8.1.3 传统建筑应按建筑构造层次、环境条件和功能要求选择屋面材料,材料应配置合理、安全可靠。

8.1.4 屋面铺设瓦材应在屋面上均匀分散堆放,自下而上作业。

8.1.5 屋面铺设中路轴线应与建筑轴线重合;瓦垄应符合地方传统做法。

8.1.6 屋面周边必须设置安全护栏和安全网或其他防止坠落的防护措施。

8.1.7 屋面工程质量检查除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的规定。


条文说明
8.1.1~8.1.7 本节规定了传统建筑屋面施工前、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查要求。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