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8部分:消防管道支吊架 GB/T5135.18-2010
6.5 建筑连接部件
6.5.1 建筑连接部件应设置合理,便于安装固定。
6.5.2 建筑连接部件与建筑结构的连接易产生滑动时,应设置辅助固定部件。
6.5.3 建筑连接部件及其与建筑结构的连接应有足够的强度,按7.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在表1中规定的消防管道支吊架可承受的最大管道公称直径对应的试验载荷下保持1min,建筑连接部件应无明显变形、断裂等损坏,与建筑结构的连接牢靠,无松动、滑脱等现象。
6.5.2 建筑连接部件与建筑结构的连接易产生滑动时,应设置辅助固定部件。
6.5.3 建筑连接部件及其与建筑结构的连接应有足够的强度,按7.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在表1中规定的消防管道支吊架可承受的最大管道公称直径对应的试验载荷下保持1min,建筑连接部件应无明显变形、断裂等损坏,与建筑结构的连接牢靠,无松动、滑脱等现象。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 上一节:6.4 螺栓螺母
- 下一节:6.6 主体承力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