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 GB/T22128-2019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515、GB/T 19596、GB/T 3730.1和GA 80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报废机动车 end-of-life vehicles;ELVs
达到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和机动车所有人自愿做报废处理的机动车。
3.2 电动汽车 electric vehicle;EV
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总称。
3.3 回收 collecting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报废机动车进行接收或收购、登记、贮存、并发放回收证明的过程。
3.4 拆解 dismantling
对报废机动车进行无害化处理、拆除主要总成和可再利用的零部件,对车体和结构件等进行拆分或压扁的过程。
3.5 拆卸 remove
将动力蓄电池从车上拆除并卸下的过程。
3.6 动力蓄电池 traction battery
为电动汽车动力系统提供能量的蓄电池,不包含铅酸蓄电池。
3.7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ELV collecting and dismantling enterprises
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企业。
3.8 废液 waste liquid
存留在报废机动车中的燃料、发动机机油、变速器/齿轮箱(包括后差速器和/或分动器)油、助力转向油、冷却液、制动液、减震器油、空调制冷剂、风窗玻璃清洗液、液压悬架液、液压缸油液、尿素溶液等。
3.9 解体机 dismantling machine
具有夹臂和液压剪,用于破解、分离车体及零部件的机械设备。
3.10 拆解线 dismantling lines
按特定的拆解工艺,将报废机动车有序拆分的成套设备及装置的集合。
3.11 回用件 reused parts
从报废机动车上拆解的能够再使用的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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