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15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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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既有建筑屋面

5.5.1 屋面改造前必须检测鉴定结构安全性,应以结构鉴定报告作为设计依据,确定种植形式。

5.5.2 既有建筑屋面改造为种植屋面宜选用轻质种植土、地被植物。

5.5.3 既有建筑屋面改造为种植屋面宜采用容器种植,当采用覆土种植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檐沟的屋面应砌筑种植土挡墙。挡墙应高出种植土50mm,挡墙距离檐沟边沿不宜小于300mm(图5.5.3);

    2 挡墙应设排水孔;

    3 种植土与挡墙之间应设置卵石缓冲带,带宽度宜大于300mm。

图5.5.3 种植土挡墙构造

1—檐口种植挡墙;2—排水管(孔);3—卵石缓冲带;4—普通防 水层;5—耐根穿刺防水层

5.5.4 采用覆土种植的防水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有防水层仍具有防水能力的,应在其上增加一道耐根穿刺防水层;

    2 原有防水层已无防水能力的,应拆除,并按本规程第5.1节的规定重做防水层。

5.5.5 既有建筑屋面的耐根穿刺防水层、保护层、排(蓄)水层和过滤层的设计应按本规程第5.1节的规定执行。


条文说明
5.5.1 既有建筑屋面的结构布局业已固定,为安全起见,在屋面种植设计前,必须对其结构承载力进行检测鉴定,并根据承载力确定种植形式和构造层次。
    既有建筑屋面改造成种植屋面是一项很复杂的设计、施工过程,原有防水层是否保留、如何设置构造层次和耐根穿刺防水层、周边如何设挡墙和其他安全设施,以及作满覆土种植还是容器种植等都是应周密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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