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普通防水层
6.3.1 普通防水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卷材与基层宜满粘施工,坡度大于3%时,不得空铺施工;
2 采用热熔法满粘或胶粘剂满粘防水卷材防水层的基层应干燥、洁净;
3 防水层施工前,应在阴阳角、水落口、突出屋面管道根部、泛水、天沟、檐沟、变形缝等细部构造部位设防水增强层,增强层材料应与大面积防水层的材料同质或相容;
4 当屋面坡度小于等于15%时,卷材应平行屋脊铺贴;大于15%时,卷材应垂直屋脊铺贴;上下两层卷材不得互相垂直铺贴。
6.3.2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热熔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不得扭曲;
2 火焰加热应均匀,以卷材表面沥青熔融至光亮黑色为宜,不得欠火或过火;
3 卷材表面热熔后应立即滚铺,并应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辊压粘贴牢固;
4 卷材搭接缝应以溢出热熔的改性沥青为宜,将溢出的5mm~10mm沥青胶封边,均匀顺直;
5 采用条粘法施工时,每幅卷材与基层粘结面不应少于两条,每条宽度不应小于150mm。
6.3.3 自粘类防水卷材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铺贴卷材前,基层表面应均匀涂刷基层处理剂,干燥后及时铺贴卷材;
2 铺贴卷材时应排除自粘卷材下面的空气,辊压粘贴牢固;
3 铺贴的卷材应平整顺直,不得扭曲、皱折;低温施工时,立面、大坡面及搭接部位宜采用热风机加热,粘贴牢固;
4 采用湿铺法施工自粘类防水卷材应符合配套技术规定。
6.3.4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冷粘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层胶粘剂应涂刷在基层及卷材底面,涂刷应均匀、不露底、不堆积;
2 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不得皱折、扭曲、拉伸卷材;应辊压排除卷材下的空气,粘贴牢固;
3 搭接缝口应采用材性相容的密封材料封严;
4 冷粘法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6.3.5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可采用涂刮法或喷涂法施工;当采用涂刮法施工时,两遍涂刮的方向宜相互垂直;
2 涂覆厚度应均匀,不露底、不堆积;
3 第一遍涂层干燥后,方可进行下一遍涂覆;
4 屋面坡度大于15%时,宜选用反应固化型高分子防水涂料。
- 上一节:6.2 绝热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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