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155-2013
7.3 普通防水层
Ⅰ 主控项目
7.3.1 防水材料及其配套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
7.3.2 防水层不应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
7.3.3 防水层在檐口、檐沟、天沟、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3.4 涂膜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80%。
检验方法:针测法或取样量测。
Ⅱ 一般项目
7.3.5 卷材的搭接缝应粘结或焊接牢固,密封严密,不应扭曲、皱折或起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3.6 卷材防水层的收头应与基层粘结并钉压牢固,密封严密,不应翘边。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3.7 卷材防水层的铺贴方向应正确,卷材搭接宽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7.3.8 涂膜防水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布均匀,不应有流淌、皱折、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3.9 涂膜防水层的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3.10 铺贴胎体增强材料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排除气泡,并与涂料粘结牢固;胎体增强材料搭接宽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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