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 GB/T5070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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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梁与砌体或混凝土结构的连接

8.2.1 胶合木梁与砌体或混凝土结构连接时,应避免采用切口连接。木构件不得与砌体或混凝土构件直接接触。
8.2.2 胶合梁支座连接可以采用焊接板或角钢连接(图8.2.2)。木构件与砌体、混凝土构件及金属连接件之间应留有大于10mm的空隙,与连接件接触的梁角应根据焊缝的位置进行倒角。采用角钢连接时,角钢不得与垫板焊接。
图8.2.2 胶合梁支座连接构造示意图
1—金属垫板;2—地锚螺栓;3—金属连接件与梁之间空隙;4—梁角倒角;5—金属连接侧板 (与垫板焊接);6—角钢 (不得与垫板焊接)
8.2.3 当支座宽度小于胶合木构件的截面宽度时,预埋螺栓应放置在构件的中部,可与支座底板焊接,也可将螺栓穿过底板,在底板面上采用螺栓连接。当采用螺栓连接时,在构件上应预留安装螺栓与螺帽的槽口(图8.2.3)。
8.2.4 当梁有较大变形时,梁的端部应做成斜切口,斜切口宽度不得超过支座外边缘(图8.2.4)。
图8.2.3 支座宽度小于梁宽度的连接构造示意图
1—金属连接件 (与垫板焊接);2—预留槽口;3—地锚螺栓;4—混凝土支座
图8.2.4 梁端部斜切口构造示意图
1—斜切口宽度;2—洞口
8.2.5 斜梁底部与支座连接时,斜梁底部及外边缘不应超出支座外缘 (图8.2.5a)。当斜梁顶部与支座连接时,不得在构件连接处开槽口,斜梁底边应放置在与金属连接件侧板焊接的斜向垫板上 (图8.2.5b)。
图8.2.5 斜梁支座连接示意图
1—斜梁;2—支座;3—地锚螺栓;4—连接件侧板;5—梁端应设侧向支撑;6—斜向金属垫板
8.2.6 梁端支座处当采用角钢作为侧向支撑时,角钢与木梁不得连接 (图8.2.6a)。当梁截面高度不大于450mm时,梁端支座处可采用隐蔽式地锚螺栓的连接方式 (图8.2.6b),并应对支座处的上拔荷载和水平荷载进行验算。采用隐蔽式地锚螺栓连接时,梁中应预留螺栓孔,预留孔直径应比地锚螺栓直径大10mm。
图8.2.6 梁端侧向支座构造示意图
1—地锚螺栓;2—角钢;3—金属垫板;4—预留孔;5—梁顶预留螺帽凹槽
图8.2.7 曲线梁或变截面梁支座示意图
1—低摩擦力底板;2—椭圆形槽孔
8.2.7 曲线梁或变截面梁与支座连接时,应设置低摩擦力的底板,并在底板上预留椭圆形槽孔,允许构件水平移动 (图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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