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JGJ/T23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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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所用材料应与外墙相关构造层材料相容。
4.1.2 防水材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材料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4.1.1 相容性是指不同材料间不产生破坏作用或降低性能的物理化学反应的性质。通常讲,就是材料与材料之间(比如防水材料与界面材料、防水材料与饰面材料以及不同防水材料之间)不会产生起泡、鼓泡、粘结失效(或强度等性能下降)等现象。在建筑外墙防水工程中,选择材料时一定要考虑材料之间的相容性,否则会引起防水作用减小或失效。
4.1.2 墙体的构造不同、外保温的做法不同,所使用的防水材料不同,对防水材料的性能要求也不同;防水材料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同时应符合相应材料标准规定的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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