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JGJ/T304-2013
7.3 明龙骨吊顶工程
主控项目
7.3.1 龙骨、饰面材料安装应牢固、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手试检查。
一般项目
7.3.2 饰面材料表面应无污染、色泽一致;应无锈迹、麻点、锤印;不得有翘曲、裂缝和缺损;自攻钉排列应均匀,无外露钉帽,钉帽应做防锈处理,无开裂现象;饰面板与明龙骨的搭接应平整、吻合,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3.3 饰面板上的各种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与饰面板的接口部位应严密、边缘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3.4 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3.4的规定。
表7.3.4 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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