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块材地板工程
主控项目
10.3.1 块材的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门口处宜采用整块。非整块的宽度不宜小于整块的1/3。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0.3.2 块材地板铺设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的规定。
10.3.3 块材地板材料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3.4 块材地板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10.3.5 块材地板铺贴位置、整体布局、排布形式、拼花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3.6 块材地板面层与基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一般项目
10.3.7 块材地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基本一致,无裂纹、划痕、磨痕、掉角、缺棱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用小锤轻击检查。
10.3.8 块材地板边角应整齐、接缝应平直、光滑、均匀,纵横交接处应无明显错台、错位,填嵌应连续、密实。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用小锤轻击检查。
10.3.9 块材地板与墙面或地面突出物周围套割应吻合,边缘应整齐。块材地板与踢脚板交接应紧密,缝隙应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用小锤轻击检查。
10.3.10 踢脚板固定应牢固,高度、凸墙厚度应保持一致,上口应平直;地板与踢脚板交接应紧密,缝隙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用小锤轻击检查。
10.3.11 石材块材地板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用小锤轻击检查。
10.3.12 塑料块材地板粘贴铺设时,应无波纹起伏、脱层、空鼓、翘边、翘角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用小锤轻击检查。
10.3.13 块材地板面层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应倒坡、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用小锤轻击检查。
10.3.14 块材地板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3.14的规定。
表10.3.14 块材地板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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