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JGJ/T304-2013
10.5 水泥地面工程
主控项目
10.5.1 防水水泥砂浆中掺入的外加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加剂的品种和掺量应经试验确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配合比试验报告。
10.5.2 有排水要求的水泥砂浆地面,坡向应正确,排水应通畅;防水砂浆面层不应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蓄水、泼水检验或坡度尺检查及检查验收记录。
10.5.3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当出现空鼓时,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一般项目
10.5.4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和采用泼水或坡度尺检查。
10.5.5 踢脚线与柱、墙面应紧密结合,踢脚线高度及出柱、墙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均匀一致。当出现空鼓时,局部空鼓长度不应大于300mm,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钢直尺和观察检查。
10.5.6 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直尺检查。
10.5.7 水泥砂浆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5.7的规定。
表10.5.7 水泥砂浆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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