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JGJ/T304-2013
15.5 照明灯具安装工程
主控项目
15.5.1 灯具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具有合格证及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15.5.2 灯具安装应牢固可靠,每个灯具固定螺钉不应少于2个;重量大于3kg的灯具应采用螺栓固定或采用吊挂固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5.5.3 花灯吊钩的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的直径;大型花灯固定及悬吊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15.5.4 灯具应配件齐全,光源完好,无机械变形、涂层脱落、灯罩破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5.5.5 灯具表面及附件等高温部位,应有隔热、散热等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 上一节:15.4 照明开关、电源插座安装工程
- 下一节:15.6 等电位联结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