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 GB/T29315-2022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区域、总体防范要求、人力防范要求、实体防范要求、电子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中小学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救助保护等机构或场所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可参照执行。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