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 GB/T50908-2013
4.5 场地生态
可选项
4.5.1 建筑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宜结合现有地形进行设计,减少对原有地形地貌的破坏。
4.5.2 建筑场地内的表层土宜进行分类收集,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并在施工后充分利用表层土。
4.5.3 场地内的自然河流、水体及湿地宜合理保护。
4.5.4 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途径宜合理规划,降低地表径流,减少排入市政管道的雨水量。
4.5.5 建筑场地的绿地率宜高于规划设计要求,并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立体绿化方式。
4.5.6 绿化设计中宜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且种植区域有足够的覆土深度和良好的排水性。
4.5.7 设有水景的项目,宜结合雨水收集等节水措施合理设计生态水景。
条文说明
4.5.1 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地形地貌现状,尽可能维持原有场地的地形地貌,减少土石方量。在施工过程中确需改造场地地形、地貌等条件时,应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减少对原有场地环境的改变。
本条设计阶段的评价方法为审核相关设计图纸及生态恢复计划。运行阶段的评价方法为审核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后的生态恢复措施,并现场核实。
4.5.2 表层土主要是指自然形成的土壤表面一定厚度的土层。其中含有丰富的有机质、植物生长需要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适合植物和微生物生长,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恢复。表层土需要很长时间的自然演变才能形成,是十分珍贵的资源。因此,对表层土进行分类收集并利用,有利于资源的利用以及环境生态的恢复。需要进行改良的表层土主要包括现状植物生长不良,缺乏营养的表层土。
若原始场地中不存在可利用或者可改良的表层土时,本条不参评。
本条设计阶段的评价方法为审核表层土收集、改良及利用策略等相关图纸或说明文件。运行阶段的评价方法为审核相关竣工图纸或文件,并现场核实。
4.5.3 场地内的自然河流、水体、湿地等不但具有较高的生态价值,而且是传承场地所在区域历史文脉的重要载体,也是该区域重要的景观标志,因此需要对其进行保护。
当原始场地中无水体时,本条不参评。
本条设计阶段的评价方法为审核水体保护策略等相关图纸或说明文件。运行阶段的评价方法为审核相关竣工图纸或文件,并现场核实。
4.5.4 增强地面透水能力,有利于降低城市热岛,调节小气候,增加场地雨水与地下水涵养,减轻排水系统负荷,改善场地排水状况。
室外透水地面包括自然裸露地面、公共绿地、绿化地面和镂空面积大于40%的铺地。
透水性铺装包括透水性硬化路面及铺地,内部构造是由一系列与外部空气相连通的多孔结构形成骨架,同时又能满足交通使用强度和耐久性要求的地面铺装,通常包括透水性沥青铺装、透水性混凝土铺装及透水性地砖等。透水砖物理性能应满足建材行业标准《透水砖》JC/T945的相关要求。
本条采用措施评价与性能评价两种评价方法,两种评价方式不能同时得分。
本条设计阶段的评价方法为审核相关设计图纸及文件。运行阶段的评价方法为审核相关竣工图纸,并现场核实。
4.5.5 绿地率是衡量环境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提高绿地率有助于提高室外环境质量,因此应鼓励在满足规划条件的情况下,适当提高绿地率。
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有利于增加绿化面积,改善生态环境,因此应鼓励结合办公建筑屋顶、墙面采取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等绿化方式,尤其是对建筑西、南外墙采取垂直绿化措施,有利于辅助建筑节能。
本条设计阶段的评价方法为审核相关设计图纸。运行阶段的
评价方法为审核相关竣工图纸,并现场核实。
4.5.6 植物的选择应体现地域性特点,宜选择适合当地条件和
小气候特点的乡土植物。
乡土植物包括:在本地自然生长的野生植物种及其衍生品种;归化种(非本地原生,但已逸生)及其衍生品种;驯化种(非本地原生,但在本地正常生长,并且完成其生活史的植物种类)及其衍生品种。
根据生态和景观的需要,合理配置乔木、灌木、草本,形成复层绿化,提升绿地的生态效益。同时种植区域的覆土深度应满足乔、灌木生长的需要。通常深根乔木种植土厚度应大于1.5m;浅根乔木种植土厚度应大于0.9m;大灌木种植土厚度应大于0.6m。
本条设计阶段的评价方法为审核相关园林种植设计图纸及苗木表。运行阶段的评价方法为审核相关竣工图纸,并现场核实。
4.5.7 为了减少水景所消耗的水资源及其他能源,不鼓励在办公建筑周边设置水景,对于没有设置水景的项目,本条不参评。
对于设置水景的项目,在进行水景设计前,需结合当地气候、水资源、给排水工程等客观环境条件,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鼓励结合雨水收集等节水措施采用生态化的手段处理水景,如生态水池、小型湿地等,以达到美化环境、调节小气候、降低城市热岛的作用。
本条设计阶段的评价方法为审核水景相关设计图纸。运行阶段的评价方法为审核相关竣工图纸,并现场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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