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指标权重设置表
A.0.1 “节地与室外环境”部分的各级评价指标权重系数应按表A.0.1确定。
表A.0.1 “节地与室外环境”部分的各级评价指标权重系数
续表A.0.1
注:1 控制项不设权重及得分,用“—”表示;
2 当场地内不存在需要保护的水体时,第4.5.3条不参评;
3 当场地内无设计水景时,第4.5.7条不参评。
A.0.2 “节能与能源利用”部分的各级评价指标权重系数应按表A.0.2确定。
表A.0.2 “节能与能源利用”部分的各级评价指标权重系数
续表A.0.2
注:1 控制项不设权重及得分,用“—”表示;
2 第5.3.2条与第5.3.3、5.3.4、5.3.5条不重复参评。
A.0.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部分的各级评价指标权重系数应按表A.0.3确定。
表A.0.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部分的各级评价指标权重系数
续表A.0.3
注:1 控制项不设权重及其得分,用“—”表示;
2 第6.3.3条与第6.3.4、6.3.5条不重复参评。
A.0.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部分的各级评价指标权重系数应按表A.0.4确定。
表A.0.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部分的各级评价指标权重系数
续表A.0.4
注:1 控制项不设权重及得分,用“—”表示;
2 设计阶段不参评项用“×”表示;
3 第7.1.2、7.1.3、7.1.6条三者不重复参评;第7.2.2条与第7.2.3、7.2.4、7.2.5、7.2.6、7.2.7条不重复参评;第7.3.6条与第7.3.7条不重复参评。
A.0.5 “室内环境质量”部分的各级评价指标权重系数应按表A.0.5确定。
表A.0.5 “室内环境质量”部分的各级评价指标权重系数
续表A.0.5
注:1 控制项不设权重及得分,用“—”表示;
2 设计阶段不参评项用“×”表示;
3 第8.2.3条与第8.2.4、8.2.5条不重复参评。
A.0.6 “运营管理”部分的各级评价指标权重系数应按表A.0.6确定。
表A.0.6 “运营管理”部分的各级评价指标权重系数
续表A.0.6
注:1 控制项不设权重及其得分,用“—”表示;
2 设计阶段不参评项用“×”表示;
3 在设计阶段,当第9.3.4条不参评时,二级Q指标9.2的权重系数调整为1.00;
4 在运行阶段,当第9.3.4条不参评时,三级Q指标第9.3.3,9.3.5,9.3.6条的权重系数分别调整为0.50,0.2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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