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安全防范要求 GA3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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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其他重点部位安全防范要求

8.5.1 本地守库室要求
8.5.1.1 守库室应设置在防控隔离门外。
8.5.1.2 守库室窗户应安装符合GA 165-2016中3级及以上的防弹透明材料或GA844-2018中A级及以上的防砸透明材料,或在内侧安装钢筋防护栏,钢筋公称直径应大于或等于14mm,网格间距应小于或等于100mm×250mm,防护栏采用内藏螺栓方式安装,安装螺栓的规格应大于或等于M12、间距应小于或等于250mm。
8.5.1.3 守库室门应安装可视对讲装置。
8.5.1.4 守库室外应装照明灯,开关应设在守库室内。
8.5.1.5 守库室内应配有应急照明设备和自卫器材、给排风设备、温控设施、卫生间等。
8.5.1.6 守库室应配备紧急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声音复核装置和对外联络的通讯设备,紧急报警装置启动时应能同时触发现场声、光报警。所有信息均应接入联网监控中心,紧急报警还应接入接处警中心。
8.5.1.7 守库室内、外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时监视、记录人员活动情况,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人员的体貌特征,显示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和枪弹交接存放情况。
8.5.1.8 守库室应能实时接收业务库区的报警、视频、出入口控制、声音复核信息。
8.5.1.9 守库室应能对防控隔离门以外的报警防区进行布防和撤防操作,应能控制业务库照明启、闭。
8.5.1.10 守库室内的枪弹专用保险柜应符合GA1051的相关规定。
8.5.2 异地守库室要求
8.5.2.1 实行异地守库的业务库应符合8.1~8.4要求。
8.5.2.2 守库室墙体、门应符合8.2.5、8.5.1.3的要求。守库室窗户离地面的高度低于5m时,应安装符合 GA 165-2016的防弹透明材料或符合GA844-2018的防砸透明材料或在内侧安装钢筋防护栏。防护栏钢筋的公称直径应大于或等于14mm,网格间距应小于或等于100mm×250mm,窗户开启的洞口宽度应小于或等于150mm。
8.5.2.3 守库室应符合8.5.1.5~8.5.1.8要求。
8.5.2.4 守库室应能接收业务库的布防、撤防、报警等信息;能对库区的视频监控进行浏览,监视图像应能清楚显示库区内人员活动情况,显示图像帧率应不小于15fps;能实时显示库区出入口控制的工作状态;能对防控隔离门进行远程授权,并记录防控隔离门开闭情况。
8.5.2.5 库房内部、清分整点场地的视、音频回放、远程监听应有权限限制。
8.5.2.6 守库室应配备与业务库连接的语音对讲装置,应能与值守的业务库现场进行远程实时通话。
8.5.2.7 守库室应配备不间断电源(UPS电源),UPS电源的容量应保证在市电断电后电子防护系统和守库室应急照明能正常工作2h以上。
8.5.2.8 实行异地守库的业务库,应制定应急预案并组建应急备勤小组。
8.5.3 清分整点间要求
8.5.3.1 与外界相通的窗户应不能开启,窗户应安装符合GA165-2016中3级及以上防弹透明材料或GA844-2018中A级及以上的防砸透明材料。需设置通风口的,通风口与室内地面高差应大于或等于2500mm,通风口的尺寸应小于或等于200mm×200mm(或直径小于或等于200mm),并应在通风口内外侧均加装钢筋防护栏,钢筋公称直径应大于或等于14mm,网格间距应小于或等于50mm×50mm,相邻通风口中心间距应大于或等于600mm。
8.5.3.2 清分整点间内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和声音复核装置,紧急报警装置启动时应能同时触发现场声、光报警。
8.5.3.3 清分整点间内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时监视区域内的人员及活动情况,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人员的体貌特征,显示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
8.5.3.4 清分整点间每个清分台都应有视频监控装置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交接、清点、打捆等操作的全过程。
8.5.3.5 出入口的门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记录人员的出入信息。
8.5.4 交接区、装卸区要求
8.5.4.1 交接区应设置在防控隔离门外。
8.5.4.2 装卸区应相对封闭,不应在公共区域进行交接和装卸。
8.5.4.3 交接区、装卸区和载货电梯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该区域人员活动及运钞车停放、护卫、提款箱交接等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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