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1-2020
6 测试方法
6.1 取样
按GB/T3186的规定取样,也可按商定方法取样。取样量根据检验需要确定。
6.2 试验方法
6.2.1 VOC含量
6.2.1.1 密度
按GB/T 6750-2007的规定进行,试验温度为(23±0.5)℃。
6.2.1.2 光泽
按GB/T 9754-2007的规定进行。用槽深(100±2)μm的湿膜制备器在平板玻璃板上制备样板,清漆应使用黑玻璃或背面预涂无光黑漆的平板玻璃作底材。在温度为(23±2)℃和相对湿度为(50±5)%的条件下干燥样板48h后,用60°镜面光泽计测试。
6.2.1.3 水分含量
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
6.2.1.4 溶剂型涂料(聚氨酯类、硝基类、醇酸类及各自对应腻子)中VOC含量
不含水的溶剂型涂料按GB/T 23985-2009的规定进行。不挥发物含量按GB/T 1725-2007的规定进行,称取试样约1g,烘烤条件为(105±2)℃/1h。不测水分,水分含量设为零。VOC含量的计算,按GB/T23985-2009中8.3进行。
有意添加水的溶剂型涂料按GB/T23985-2009的规定进行。不挥发物含量按GB/T 1725-2007的规定进行,称取试样约1g,烘烤条件为(105±2)℃/1h。VOC含量的计算,按GB/T 23985-2009中8.4进行。
6.2.1.5 溶剂型涂料(不饱和聚酯类及其腻子)中VOC含量
按 GB/T 34682-2017的规定进行。不测水分,水分含量设为零。
VOC含量的计算,按GB/T 34682-2017中8.3进行。
6.2.1.6 水性涂料(含腻子)中VOC含量
按 GB/T 23986-2009的规定进行,色谱柱采用中等极性色谱柱(6%氰丙苯基/94%聚二甲基硅氧烷毛细管柱),标记物为己二酸二乙酯。称取试样约1g;校准化合物包括但不限于丙酮、乙醇、异丙醇、三乙胺、异丁醇、正丁醇、丙二醇单甲醚、二丙二醇单甲醚、乙酸正丁酯、二甲基乙醇胺、甲基异戊基酮、丙二醇正丁醚、乙二醇单丁醚、1,2-丙二醇、乙二醇、N-甲基吡咯烷酮、二丙二醇正丁醚、二乙二醇单丁醚、丙二醇苯醚、二乙二醇、乙二醇苯醚等。腻子样品不做水分含量和密度的测试。
涂料中VOC含量的计算,按GB/T23986-2009中10.4进行,检出限为2g/L。腻子中VOC含量的计算,按GB/T23986-2009中10.2进行,并换算成克每千克(g/kg)表示,检出限为1g/kg。
6.2.1.7 辐射固化涂料(含腻子)中VOC含量
按GB/T34675-2017的规定进行。腻子样品不做水分含量(水分含量设为零)和密度的测试。
水性辐射固化涂料产品中VOC含量的计算,按GB/T34675-2017中8.4进行。非水性辐射固化涂料中VOC含量的计算,按GB/T34675-2017中8.3进行;不测水分,水分含量设为零。腻子中VOC含量的计算,按GB/T34675-2017中8.2进行,并换算成克每千克(g/kg)表示。
6.2.2 甲醛含量
按GB/T23993-2009的规定进行。
6.2.3 总铅(Pb)含量
按GB/T30647-2014的规定进行。
6.2.4 可溶性重金属含量
按GB/T 23991-2009的规定进行。
6.2.5 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
按 GB/T 23986-2009的规定进行。乙二醇醚及醚酯含量的计算,按GB/T 23986-2009中10.2进行,并换算成毫克每千克(mg/kg)表示。
6.2.6 苯含量、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总和含量
按GB/T 23990-2009中A法的规定进行。苯含量、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含量的计算,按GB/T 23990-2009中8.4.3进行。
6.2.7 苯系物总和含量
按GB/T 23990-2009中B法的规定进行。苯系物含量的计算,按GB/T 23990-2009中9.4.3进行。
6.2.8 多环芳烃总和含量
按GB/T 36488-2018的规定进行。
6.2.9 游离二异氰酸酯总和含量
按GB/T 18446-2009的规定进行。
6.2.10 甲醇含量
按GB/T23986-2009的规定进行。甲醇含量的计算,按GB/T 23986-2009中10.2进行。
6.2.11 卤代烃总和含量
按GB/T 23992-2009的规定进行。卤代烃含量的计算,按GB/T 23992-2009中8.5.2进行。
6.2.12 邻苯二甲酸酯总和含量
按GB/T 30646-2014的规定进行。
6.2.13 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
按GB/T 31414-2015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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