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1689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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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根据GB/T 15706.1,本标准属于C类标准。
    本标准所涉及的机械以及所涵盖的危险、危险状态和危险事件的范围在本标准的范围中给出。
    当本C类标准的要求与A类标准或B类标准中的要求不同时,对于已按照本C类标准设计和制造的机器,本C类标准中的要求优先于其他标准中的要求。
    本标准的目的是给出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全要求,以保护在安装、运行、维修和检查工作期间的人员和物体。
    本标准的内容是基于人员能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乘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但是,由于人员的身体和感官能力差异较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也可能被一定范围内的残障人员使用。
    一些群体,尤其是老人,可能有不止一种行动障碍;一些人不能独自乘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而需要依赖陪护人员的帮助和支持。此外,一些人可能被物体妨碍或照顾他人而影响行动的灵活性。因行动障碍和行动受阻而不能完成乘用的人员范围,通常依据产品的可用性、相关设施的情况以及周围环境而定。
    本标准所规定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上不允许使用轮椅,因这将导致危险状态,并且这类危险难以通过机器的设计来消除。
    对于大多数残障人员,尤其是使用轮椅或导盲犬的人员,电梯是更好的垂直运送工具。
    建议提供指引其他设施位置的标记,这些设施位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附近且容易找到。
    本标准基于以下假设,即客户和制造商之间已就每个合同的下列内容进行了协商(参见附录A):
    a)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使用目的;
    b)环境条件;
    c)土建工程问题;
    d)其他与安装地点相关的方面。
    如果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特殊条件下运行,例如在露天或易爆环境下运行或用作紧急出口时,则需要采用与这些特殊条件相适应的设计准则、零件、材料和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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