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层防水卷材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T31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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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屋面采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规定,应满足屋面防水等级的要求,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
    2 宜采用绿色、节能和环保型材料;
    3 材料进场后,应按规定抽样复验,并应提供试验报告;
    4 材料宜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得日晒、雨淋和受潮,并应隔离火源。
4.1.2 屋面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防火规定的要求。
条文说明
4.1.1 单层防水卷材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材料、绝热材料、固定件等,要达到其产品标准要求和设计规定,同时要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
    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监理、施工单位应按规定进行抽样复验,并提出复验报告。抽样复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在工程上。
    从安全方面和保证材料各项技术指标方面考虑,材料的运输和贮存要符合安全、储存和运输的各项要求。
4.1.2 随着建筑构造形式和新型材料越来越多,应加强屋面系统的防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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