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 JGJ142-2012
4.5 加热电缆辐射供暖系统材料和温控设备
4.5.1 辐射供暖用加热电缆产品必须有接地屏蔽层。
4.5.2 加热电缆冷、热线的接头应采用专用设备和工艺连接,不应在现场简单连接;接头应可靠、密封,并保持接地的连续性。
4.5.3 加热电缆外径不宜小于5mm。
4.5.4 加热电缆的型号和商标应有清晰标志,冷、热线接头位置应有明显标志。
4.5.5 加热电缆应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产品的电气安全性能、机械性能应符合本规程附录F的规定。
4.5.6 温控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外观不应有划痕,应标记清晰、面板扣合开启自如、温度调节部件使用正常。
4.5.7 热水地面供暖温度控制用自动调节阀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4.5.2 加热电缆冷、热线的接头应采用专用设备和工艺连接,不应在现场简单连接;接头应可靠、密封,并保持接地的连续性。
4.5.3 加热电缆外径不宜小于5mm。
4.5.4 加热电缆的型号和商标应有清晰标志,冷、热线接头位置应有明显标志。
4.5.5 加热电缆应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产品的电气安全性能、机械性能应符合本规程附录F的规定。
4.5.6 温控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外观不应有划痕,应标记清晰、面板扣合开启自如、温度调节部件使用正常。
4.5.7 热水地面供暖温度控制用自动调节阀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4.5.1 强制性条文。屏蔽接地是为了保证人身安全,防止人体触电和受到较强的电磁辐射。
4.5.2 加热电缆的冷线和热线接头为其薄弱环节,为满足至少50年的非连续正常使用寿命,加热电缆接头应做到安全可靠。为此,要求冷、热线的接头应由专用设备和工艺方法加工,不允许在现场简单连接,以保证其连接的安全性能、机械性能和使用寿命达到要求。连接方法除保证牢固可靠外,还应做好密封,避免接头处渗水漏电;此外,连接时还必须保持接地的连续性,确保用电安全。
4.5.3 加热电缆作为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决定该系统安全、舒适和使用寿命的关键,从系统舒适和安全角度考虑,应采用低温加热电缆作为加热元件。通常的电缆外表面温度限定低于65℃,发热量的大小就取决于电缆外径(决定了外表面积大小)了,而电缆的线功率限定低于20W/m,其外径就应近似为6mm;此外,电缆外径还与产品材料、性能和工艺相关。从目前的应用情况看,国产加热电缆外径均不小于6mm,国外线径5mm的加热电缆也有应用。近十几年已经推出线功率较小,线径更细的高品质热缆,线径仅2.5mm。因此本规程对电缆外径建议不小于5mm。
4.5.4 加热电缆的检测应为冷热线以及接头为一体检测,还应对接头位置设明显标志,予以特别注意。加热电缆的标志包括商标和电缆型号。
4.5.5 目前国内还没有针对地面辐射供暖系统中使用的加热电缆生产的标准,市场上的加热电缆多数为国外进口产品,也有引进技术国产化的电缆,均以《额定电压300/500V生活设施加热和防结冰用加热电缆》GB/T 20841-2007/IEC 60800:1992作为检验标准,具体内容见附录F,附录F中列出的内容和技术指标比较IEC60800原文已经简化。检测电缆的机构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检验资质。
4.5.6、4.5.7 温控器、自动调节阀产品标准见本规程第4.1.2条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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