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16899-2011
附录J(资料性附录)梯级和踏板踏面、梳齿支撑板和楼层板表面防滑性能的确定
J.1 背景介绍
在GB 16899-1997 中关于梯级和踏板踏面、梳齿支撑板和楼层板表面的防滑要求应更具体。
到目前为止,国际上或国内就评价和确定覆盖材料防滑性能的程序尚未形成标准。
德国已有用于确定地面覆盖材料防滑性能的标准并已试行多年,该标准是DIN 51130:2004。
在欧洲,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商和CEN/TC 10/WG2工作组共同对该程序是否能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相应零部件开展了相关研究,结果显示DIN51130适合用于确定梯级和踏板踏面、梳齿支撑板和楼层板表面的防滑性能。EN 115-1:2008的附录J已将DIN 51130作为确定梯级和踏板踏面、梳齿支撑板和楼层板表面防滑性能的参考标准。
依据本标准颁发的试验证书包括DIN 51130试验结果和依据J.2评定的结果。
J.2 防滑性能的试验和评价
防滑性能试验的程序按照DIN 51130。
DIN 51130试验程序中,作为中间介质的油并不是用于特别不利工况的。经证明,使用特定的油作为一个不变的试验参数,能减小试验结果的差异性。
注:该程序是基于人踩在覆盖了试验材料的倾斜平面上进行试验。该试验用以确定不同的覆盖材料是否适合使用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上。
根据在一定范围内测量决定的平均倾斜角度,将试验材料划分为五个防滑等级。该等级是判断防滑性能水平的基准,其中R9代表最低的防滑性能,R13则是最高的防滑性能。根据角度范围而划分的防滑等级如表J.1所示:
按照规定方向布置的带有表面形状的试验材料(例如:梯级踏面上沿长度方向的凹槽或楼层板上的横向凹槽)的防滑性能的评定应以平均值为基础,并考虑试验材料放置的位置和使用者在上面行走的方向。
用于室内的覆盖材料防滑等级应至少为R9,用于室外的应至少为R10。
注:如果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和相邻的地面属于不同的防滑等级,则建议相邻地面相差一个防滑等级。
与齿形表面下方区域相关的试验内容,不用来确定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覆盖材料的防滑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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