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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玻璃采光顶技术要求 JG/T23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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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其他材料
6.9.1 玻璃采光顶接缝部位填充衬垫材料宜采用聚乙烯泡沫棒,密度应不大于37kg/m³。
6.9.2 玻璃采光顶用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分级应符合GB 8624的有关规定,宜采用岩棉、矿棉、玻璃棉等不燃或难燃材料。
6.9.3 玻璃采光顶断热构造采用的隔热衬垫宜采用聚酰胺、聚氨酯胶、未增塑聚氯乙烯等材料制作;内外型材与隔热衬垫之间应可靠连接,隔热衬垫及连接均应满足设计传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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