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 JGJ103-2008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5.1 墙体、洞口质量要求

5.1.1 门窗应采用预留洞口法安装,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施工方法。

5.1.2 门窗及玻璃的安装应在墙体湿作业完工且硬化后进行;当需要在湿作业前进行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门的安装应在地面工程施工前进行。

5.1.3 应测出各窗洞口中线,并应逐一作出标记。对多层建筑,可从最高层一次垂吊。对高层建筑,可用经纬仪找垂直线,并根据设计要求弹出水平线。对于同一类型的门窗洞口,上下、左右方向位置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处于同一垂直位置的相邻洞口,中线左右位置相对偏差不应大于10mm;全楼高度内,所有处于同一垂直线位置的各楼层洞口,左右位置相对偏差不应大于15mm(全楼高度小于30m)或20mm(全楼高度大于或等于30m);

    2 处于同一水平位置的相邻洞口,中线上下位置相对偏差不应大于10mm;全楼长度内,所有处于同一水平线位置的各单元洞口,上下位置相对偏差不应大于15mm(全楼长度小于30m)或20mm(全楼长度大于或等于30m)。

5.1.4 门窗洞口宽度与高度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4的规定。门窗的安装应在洞口尺寸检验合格,并办好工种间交接手续后方可进行。

5.1.5 门、窗的构造尺寸应考虑预留洞口与待安装门、窗框的伸缩缝间隙及墙体饰面材料的厚度。伸缩缝间隙应符合表5.1.5的规定。

5.1.6 门的构造尺寸除应符合本规程表5.1.5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无下框平开门,门框高度应比洞口高度大10~15mm;

    2 带下框平开门或推拉门,门框高度应比洞口高度小5~10mm。

表5.1.4 洞口宽度或高度尺寸的允许偏差(mm)

表5.1.5 洞口与门、窗框伸缩缝间隙(mm)

注:窗下框与洞口的间隙可根据设计要求选定。

5.1.7 安装前,应清除洞口周围松动的砂浆、浮渣及浮灰。必要时,可在洞口四周涂刷一层防水聚合物水泥胶浆。


条文说明
5.1.1~5.1.2 塑料门窗安装后即为成品,无需进一步涂饰,为了保持其表面洁净,应在墙体湿作业完工后进行安装,如必须在湿作业前进行,则应采取好保护措施。因为若水泥砂浆粘到型材上,铲刮时极易损伤型材表面,影响外观。
    安装门框时,门框的下脚或下框需埋人地下一定深度,即在地面标高线以下。如在地面工程完工后进行,则需重新凿开地面,既给施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又会破坏地面的整体美观。故地面工程应在门安装后进行,但要注意对门的成品保护。
5.1.3 若相邻的上下左右洞口中线偏差过大,会影响建筑的整体美观性,故规定此条。
5.1.4 若洞口尺寸达不到要求,将会给门窗安装带来很大困难,有的门窗可能因为洞口尺寸太小放不进去或因无伸缩缝造成门窗使用过程中变形;有的门窗可能因为洞口太大,造成连接困难,使安装强度降低,且伸缩缝太宽会加大聚氨酯发泡胶的用量,使安装成本上升。
5.1.5 由于塑料门窗的线性膨胀系数较大,为(70~80)x10-6[m/(m·℃)],受冬、夏日及室内、外温差影响,门窗框的长度会发生较大变化。以温差50℃计算,长度2m的窗框,长度变化可达8mm。因此,安装塑料门窗要在窗框及洞口间预留伸缩缝,调节门窗因温度变化导致的变形。对于一般的单樘窗,两边各留出10mm的缝隙即可满足要求。但对于带饰面的墙体材料,如陶瓷面砖、大理石、保温材料等,若仍留10mm的缝隙,必然给安装带来困难,也会影响到门窗的开启等使用功能。因此,当饰面材料厚度大于5mm时,窗框和洞口间的预留间隙也应相应增加。
5.1.6 门的构造尺寸除应考虑框与洞口的伸缩缝间隙外,还应考虑门框下部埋入地面的深度。一般无下框平开门侧框应埋入地面标高线约25~30mm,门上框应与洞口预留10~15mm间隙,故无下框平开门门框高度应为洞口高度加10~15mm。而对于带下框平开门及推拉门,其下框应埋人地面标高线约10~15mm,门上框亦应与洞口预留10~15mm间隙,故带下框平开门或推拉门门框高度应为洞口高度减5~10mm。
5.1.7 洞口周围松动的砂浆、浮渣及浮灰会影响聚氨酯发泡胶及密封胶与洞口的粘结性能,使其密封性下降,故安装前应及时清除。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