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墙体、洞口质量要求
5.1.1 门窗应采用预留洞口法安装,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施工方法。
5.1.2 门窗及玻璃的安装应在墙体湿作业完工且硬化后进行;当需要在湿作业前进行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门的安装应在地面工程施工前进行。
5.1.3 应测出各窗洞口中线,并应逐一作出标记。对多层建筑,可从最高层一次垂吊。对高层建筑,可用经纬仪找垂直线,并根据设计要求弹出水平线。对于同一类型的门窗洞口,上下、左右方向位置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处于同一垂直位置的相邻洞口,中线左右位置相对偏差不应大于10mm;全楼高度内,所有处于同一垂直线位置的各楼层洞口,左右位置相对偏差不应大于15mm(全楼高度小于30m)或20mm(全楼高度大于或等于30m);
2 处于同一水平位置的相邻洞口,中线上下位置相对偏差不应大于10mm;全楼长度内,所有处于同一水平线位置的各单元洞口,上下位置相对偏差不应大于15mm(全楼长度小于30m)或20mm(全楼长度大于或等于30m)。
5.1.4 门窗洞口宽度与高度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4的规定。门窗的安装应在洞口尺寸检验合格,并办好工种间交接手续后方可进行。
5.1.5 门、窗的构造尺寸应考虑预留洞口与待安装门、窗框的伸缩缝间隙及墙体饰面材料的厚度。伸缩缝间隙应符合表5.1.5的规定。
5.1.6 门的构造尺寸除应符合本规程表5.1.5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无下框平开门,门框高度应比洞口高度大10~15mm;
2 带下框平开门或推拉门,门框高度应比洞口高度小5~10mm。
表5.1.4 洞口宽度或高度尺寸的允许偏差(mm)
表5.1.5 洞口与门、窗框伸缩缝间隙(mm)
注:窗下框与洞口的间隙可根据设计要求选定。
5.1.7 安装前,应清除洞口周围松动的砂浆、浮渣及浮灰。必要时,可在洞口四周涂刷一层防水聚合物水泥胶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