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 JGJ103-2008
7.1 施工安全
7.1.1 施工现场成品及辅助材料应堆放整齐、平稳,并应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7.1.2 安装门窗、玻璃或擦拭玻璃时,严禁手攀窗框、窗扇、窗梃和窗撑;操作时,应系好安全带,且安全带必须有坚固牢靠的挂点,严禁把安全带挂在窗体上。
7.1.3 应经常检查电动工具,不得有漏电现象,当使用射钉枪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7.1.4 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等施工安全技术,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执行。
7.1.5 施工过程中,楼下应设警示区域,并应设专人看守,不得让行人进入。
7.1.6 施工中使用电、气焊等设备时,应做好木质品等易燃物的防火措施。
7.1.7 施工中使用的角磨机设备应设有防护罩。
7.1.2 安装门窗、玻璃或擦拭玻璃时,严禁手攀窗框、窗扇、窗梃和窗撑;操作时,应系好安全带,且安全带必须有坚固牢靠的挂点,严禁把安全带挂在窗体上。
7.1.3 应经常检查电动工具,不得有漏电现象,当使用射钉枪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7.1.4 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等施工安全技术,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执行。
7.1.5 施工过程中,楼下应设警示区域,并应设专人看守,不得让行人进入。
7.1.6 施工中使用电、气焊等设备时,应做好木质品等易燃物的防火措施。
7.1.7 施工中使用的角磨机设备应设有防护罩。
条文说明
7.1.1 塑料门窗属于热塑性材料,若不码放整齐、平稳,极易变形损坏。另外,塑料门窗遇火燃烧易释放出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人体健康,并对环境造成污染。故规定此条。
7.1.2 由于塑料门窗窗角大部分是采用焊接的方法连接,当人体重量整个施于窗扇、窗框或窗撑上时,极易使焊角开裂、损坏,造成人身坠落。
7.1.3 当使用射钉枪时,若不采取防护措施,射钉时打出的火花及碎屑极易烫伤或溅伤施工人员脸部。
7.1.5 为防落下的物体砸伤他人,特规定此条。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 上一节:7 施工安全与安装后的门窗保护
- 下一节:7.2 安装后的门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