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吊顶工程技术规程 JGJ345-2014
3.2 龙骨
3.2.1 轻钢龙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用轻钢龙骨》GB/T 11981的规定。
3.2.2 铝合金龙骨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GB 5237.1、《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GB 5237.2、《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GB 5237.3、《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GB 5237.4及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5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GB 5237.5的规定,同时尚应符合 《建筑用轻钢龙骨》GB/T 11981中对吊顶龙骨力学性能的规定。用铝板、带加工制作的龙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GB/T 3880中的规定。
条文说明
3.2.1 为了提高我国吊顶工程的质量,便于设计师正确选用龙骨,对照美国ASTMC-635标准,对烤漆轻钢T型主龙骨力学性能做了如下规定:主龙骨按承载能力分为轻载级、中载级、重载级。表1轻、中载级主龙骨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轻钢龙骨》GB/T11981中的要求一致,重载级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轻钢龙骨》GB/T11981中的基本要求,但与国际标准一致。其中烤漆轻钢T型龙骨,常用于矿棉吸声板类吊顶。龙骨的规格尺寸及承载能力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用轻钢龙骨》GB/T11981-2008中第4.1.2条、第6.3.7条第3款、第6.3.7条第4款、第6.3.7条第5款、第6.3.7条第6款相关规定。
T型轻钢龙骨承载力分级见表1。
T型轻钢龙骨承载力分级见表1。
注:承载力指单支龙骨的吊杆间距为1m,挠度等于2.8mm时(即挠跨比为1/360时)承受的载荷(测试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轻钢龙骨》GB11981)。
3.2.2 当龙骨采用其他材料时,应符合有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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