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吊顶工程技术规程 JGJ345-2014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3.4 配件材料

3.4.1 吊顶用轻钢龙骨配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用轻钢龙骨配件》JC/T 558的规定。
3.4.2 钢筋吊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碳素结构钢》GB/T 700规定的Q235及以上材质。全牙吊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1中的规定。钢丝吊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一般用途低碳钢丝》YB/T 5294的规定。
3.4.3 全牙吊杆配套胀栓和膨胀螺栓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混凝土用膨胀性、扩孔型建筑锚栓》JG 160的规定。螺栓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紧固件 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 通用技术条件》GB/T 16938、《紧固件机械性能 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6及 《紧固件机械性能 不锈钢螺母》GB/T 3098.15的规定。其他紧固件机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紧固件机械性能》GB/T 3098系列的要求。自攻螺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墙板自攻螺钉》GB/T 14210的规定。
3.4.4 吊顶内使用岩棉、矿渣棉为填充材料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用岩棉矿渣棉绝热制品》GB/T 19686中的规定。
3.4.5 嵌缝石膏的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嵌缝石膏》JC/T 2075的规定。粘结石膏的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粘结石膏》JC/T 1025的规定。
3.4.6 接缝纸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接缝纸带》JC/T 2076中的规定。
3.4.7 密封胶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用硅酮密封胶》GB/T 14683的规定。
3.4.8 集成吊顶功能模块上选用的通风空调风口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通风空调风口》JG/T 14的规定。灯具及电气产品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用集成吊顶》JG/T 413的规定。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