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 JGJ17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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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门窗、透明幕墙及采光顶

5.3.1 公共建筑的外窗改造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可选用下列措施:
    1 采用只换窗扇、换整窗或加窗的方法,满足外窗的热工性能要求;加窗时,应避免层间结露;
    2 采用更换低辐射中空玻璃,或在原有玻璃表面贴膜的措施,也可增设可调节百叶遮阳或遮阳卷帘;
    3 外窗改造更换外框时,应优先选择隔热效果好的型材;
    4 窗框与墙体之间应采取合理的保温密封构造,不应采用普通水泥砂浆补缝;
    5 外窗改造时所选外窗的气密性等级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中规定的6级;
    6 更换外窗时,宜优先选择可开启面积大的外窗。除超高层外,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得低于外墙总面积的12%。
5.3.2 对外窗或透明幕墙的遮阳设施进行改造时,宜采用外遮阳措施。外遮阳的遮阳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的规定进行确定。加装外遮阳时,应对原结构的安全性进行复核、验算。当结构安全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对其进行结构加固或采取其他遮阳措施。
5.3.3 外门、非采暖楼梯间门节能改造时,可选用下列措施:
    1 严寒、寒冷地区建筑的外门口应设门斗或热空气幕;
    2 非采暖楼梯间门宜为保温、隔热、防火、防盗一体的单元门;
    3 外门、楼梯间门应在缝隙部位设置耐久性和弹性好的密封条;
    4 外门应设置闭门装置,或设置旋转门、电子感应式自动门等。
5.3.4 透明幕墙、采光顶节能改造应提高幕墙玻璃和外框型材的保温隔热性能,并应保证幕墙的安全性能。根据实际情况,可选用下列措施:
    1 透明幕墙玻璃可增加中空玻璃的中空层数,或更换保温性能好的玻璃;
    2 可采用低辐射中空玻璃,或采用在原有玻璃的表面贴膜或涂膜的工艺;
    3 更换幕墙外框时,直接参与传热过程的型材应选择隔热效果好的型材;
    4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增加透明幕墙的可开启扇。除超高层及特别设计的透明幕墙外,透明幕墙的可开启面积不宜低于外墙总面积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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